文档介绍:海南国税:税务行政复议申请流程(老会计人的经验)
、标题:
税务行政复议申请流程
二、业务概述: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可以向行政机关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以下简称申请人)认为的,自具体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计算。(二)载明具体行政行为的法律文书直接送达的,自受送达人签收之日起计算。(三)载
明具体行政行为的法律文书邮寄送达的,自受送达人在邮件签收单上签收之日起计算;没有邮件签收单的,自受送达人在送达回执上签名之日起计算。(四)具体行政行为依法通过公告形式告知受送达人的,自公告规定的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五)税务机关作出具体行政行为时未告知申请人,事后补充告知的,自该申请人收到税务机关补充告知的通知之日起计算。(六)被申请人能够
证明申请人知道具体行政行为的,自证据材料证明其知道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计算。税务机关作出具体行政行为?依法应当向申请人送达法律文书而未送达的,视为该申请人不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申请人依照行政复议法第六条第(八)项、第(九)项、第(十)项的规定申请税务机关履行法定职责,税务机关未履行的,行政复议申请期限依照下列规定计算:(一)有履行期限规定的,自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二)没有履行期限规定的,自税务机关收到申请满60日起计算。六、税务机关办结时限:
行政复议机关收到行政复议申请以后,应当在5日内审查,决定是否受理。行政复议机关收到行政复议申请以后未按照前款规定期限审查并作出不予受理决定的,视为受理。对符合规定的行政复议申请,自行政复议机构收到之日起即为受理。行政复议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表述不清楚的,行政复议机构可以自收到该行政复议申请之日起5日内书面通知申请人补正。申请人就同一事项向两个或者两个以上有权受理的行政机关申请行政复议的,由最先收到行政复议申请的行政机关受理;同时收到行政复议申请的,由收到行政复议申请的行政机关在10日内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由其共同上一级行政机关在10日内指定受理机关。协商确定或者指定受理机关所用时间不计入行政复议审理期限。
七、办理地点:暂时没有内容!八、应提供资料:
《口头申请复议登记表》或者纳税人书面申请;授权委托书;税务机关做出具体行政行为的文书;
相关的证明材料等。申请人书面申请行政复议的,应当在行政复议申请书中载明下列事项:(一)
申请人的基本情况,包括公民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身份证件号码、工作单位、住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二)被申请人的名称。(三)行政复议请求、申请行政复议的主要事实和理由。(四)申请人的签名或者盖章。(五)申请行政复议的日期。申请人口头申请行政复议的,行政复议机构应当依照本规则第三十九条规定的事项,当场制作行政复议申请笔录,交申请人核
对或者向申请人宣读,并由申请人确认。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申请人应当提供证明材料:(一)认
为被申请人不履行法定职责的,提供要求被申请人履行法定职责而被申请人未履行的证明材料。
(二)申请行政复议时一并提出行政赔偿请求的,提供受具体行政行为侵害而造成损害的证明材料。(三)法律、法规规定需要申请人提供证据材料的其他情形。
九、办事程序:
申请人可以在知道税务机关作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