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关于向天津市中环电子信息集团发行股票收购资产协议
天津中环半导体股份
与
天津市中环电子信息集团
关于向天津市中环电子信息集团 发行股票收购资产协议
民币。
第四条 股份公司向中环集团发行股票的数量及发行价格
1、中环集团与股份公司一致同意:股份公司本次向中环集团发行股票数量
为 2,360 万股,以中国证监会最终核准的发行数量为准。
2、中环集团与股份公司一致确认:股份公司本次发行股票的种类为人民币 普通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元。
3、中环集团与股份公司一致同意:股份公司向中环集团发行股票的价格, 参考股份公司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 司股票交易均价,确定为每股 元。假设经中国证监会最终核准的每股发行价 格高于或低于 元,导致本次发行的 2,360 万股缺乏或超出购置资产的收购 价款,那么差额局部在股份公司本次发行 2,360 万股股份完成后的一年内,由缺乏 一方向对方以现金方式补足。
第五条 股份公司收购中环集团资产的价款的支付方式
关于向天津市中环电子信息集团发行股票收购资产协议
1、中环集团与股份公司一致同意,股份公司收购中环集团资产的价款以股票方式支付。 根据本次交易的转让对价,公司就购置目标资产向中环集团发行股份数量为2,360 万股,发行股份的价值为 39, 万元〔发行的股份乘以发行价格,即2360 万股× 元/股〕,与标的股权评估价值 39, 万元〔即缺乏局部〕由中环股份在本次交易完成后一个月内以现金补足。
2、中环集团本次认购股份的限售条件:中环集团承诺,中环集团本次认购 股份公司的股份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得转让。
第六条 股份公司收购中环集团资产的移交
1、股份公司和中环集团同意,于增发完成日后应尽快办理标的股权转让的 工商变更登记手续,中环集团积极配合股份公司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2、中环集团认购股份资产项下的股权即标的股权的损益〔含收益权)在相关 期间由股份公司享有。
3、股份公司、中环集团一致同意,双方应各自承当因履行本协议而应缴纳 的相应税项和费用。
第七条 中环集团以资产认购股份涉及的同业竞争和关联交易
1、中环集团承诺,股份公司本次向中环集团发行股票收购标的股权完成后, 中环集团作为股份公司的控股股东或主要股东期间,中环集团在中国境内及境外 将不再以任何方式新增与股份公司主营业务相同的工程或不以任何方式〔包括但 不限于其单独经营、通过合资经营或拥有另一公司或企业的股份及其它权益〕新 增直接或间接参与任何与股份公司构成竞争的任何业务或活动。
2、中环集团承诺,本次收购完成后,中环集团对存在的关联交易进行标准 梳理,对于确有必要存在的关联交易,其关联交易价格按照公平合理及市场化原 那么确定并签订相关关联交易协议,确保股份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不受侵害;中环 集团严格遵守股份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那么及股份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