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教师量化考核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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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量化考核实施细则
为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管理,提高教师素质,调动教师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为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聘、评优选先、年度考核提供真实的数据依据,结合我学区实市级一次计8分,县级一次计6分,乡镇级一次4分,可累计加分。
(十三)学年考核(6分)
任现职以来,,,不合格每年扣1分。
(十四)师德师风(10分)
依照《****教师师德师风考核细则及评分标准》为依据,学区每学年组织人员进行一次考核,取平均分给予相应的权值分。但发现教师有不良行为的,一次扣1分,情节严重的扣10分。
(十五)安全管理(2分)
安全管理实行“一票否决制”。学校安全档案规范、齐全,主要包括安全责任书、安全教育计划、安全工作制度、安全管理办法,主要岗位安全职责,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安全教育情况记录、安全活动情况记录、安全检查情况记录、安全事件处理记录、安全工作会议记录、安全工作总结等。一学年内,无重大事故或不良事件发生,学校每位教师考核加2分。否则,不予考核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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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六)评先
、省、市、县、乡级荣誉的,按12、10、8、6、4分直接加分;获得教育部门授予的荣誉,按以上分值均降一个级别计分。
,每位教师按不同级别加分:乡、县、市、省级的,分别加4、6、8、10分。当年学校在标校验收,五化三园、语言文字达标、创建平安校园等,通过验收达标,每位教师加2分,在本校任教不满一年的不予加分。
(十七)照顾加分
,当年给予制度优惠照顾倾斜。马家嘴小学5分,沙河3分,外乡调入本乡不满一年者不予加分,本乡川区调入山区学校不满一年者不加分。
,每学年考核加2分。
五、学校考核(30分)
各校根据此实施细则,依据本校实情,制订科学、合理的本校教师工作量化考核办。根据教师综合专业水平、工作态度、教学业绩、团结协作、教科研、安全教育、师德规范等方面表现评分,于每学年7月份报学区。
六、补充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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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优选先和晋升职称,根据县教育局考核及评价成绩,视其情况分配名额,当年若获得荣誉者,给予评优选先和晋升职称的名额。否则,不予考虑。
,取消当年评优选先、晋升高一级职称的资格;不服从工作调动的,三年内不得评优选先、晋升高一级职称;在晋升职称中,因个人原因造成本学区名额浪费的,近三年内不再排名。
,出现重大问题,造成恶劣影响的,取消当年评优选先、晋升高一级职称的资格。
、晋升职称为目的,学校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该校所有教师本学年评优选先、晋升职称的资格;个人弄虚作假的,三年内不能评优选先和晋升高一级职称。
,不予评优选先、晋升高一级职称。
,年度考核不再评优良等次。
、教育质量、教育教学管理、学校常规管理、师德师风按学期进行考核,学年度成绩汇总计算;其余按学年度考核得分计算。学区考核分加上学校考核分的总和就是每位教师的学年考核成绩。分值中不计底分,只计加分、扣分。分必须以事实依据,给参评对象公正、准确计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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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本人符合《甘肃省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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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根据学区面临现状,自2016年9月开始,具有在山区学校任教经历或当年在山区学校任教。即:教学点任教一年。
③符合晋升条件到山区学校任教的教师,必须由本人提出申请,学区统一安排,若申请人数较多,优先考虑年龄大的教师。
④**小学校长、副校长及中层人员,其它学校校长、幼儿园园长原则上不交流到山区学校任教,若晋升高级职称,自近三年以来,在本人任职期间,学校必须获得市委市政府颁发的先进集体、教育质量优秀奖等奖项1次;市教育局或县委县政府颁发先进集体、教育质量优秀奖等奖项2次;县教育局颁发的先进集体、教育质量优秀奖等奖项3次;或任现职以来,获得县级及以上单科成绩优秀奖1次及以上者,可不要求在山区任教经历。
、高级职称人员,必须与学区签订服从工作调动协议,否则,不予推荐晋升中、高级职称。
,需要完善和修改本实施细则时,学区及时召开校长会议通过,讨论研究修改内容并公示。
七、本实施细则解释权属学区。自2016年9月1日起开始执行。
附件:
1、*******教师师德师风考核细则及评分标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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