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20XX年湖北襄阳市棚改计划
XX市城市棚户区改造实施方案(试行)
我市市区现有棚户区61片,占地面积1362万平方米,,
、。其中市中心XX县区集中连片棚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的棚户区改造项目不征土地契税;棚户区居民因拆迁选择货币补偿重新购买的普通住房价款未超出拆迁补偿款的免征契税;房地产开发企业参与棚户区改造偿还原拆迁面积房屋部分,暂不征收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经市棚改办认定后,地税部门审核执行。鼓励国有大型企业积极参与棚户区改造,政府给予政策支持。
被拆迁人依据国家城镇房屋拆迁有关管理规定标准取得的拆迁补偿款,免征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个人所得税、土地增值税。棚户区改造拆迁后的腾空用地通过出让所获出让效益及棚户区改造安置住宅和廉租房用地中的商服用地出让所获收益,用于支付棚户区改造贷款和作为棚户区安置房基础设施和配套工程建设,剩余部分归市、区政府使用(以单独地段为计算单位)。
(三)拆迁政策
房屋安置。拆迁有房屋产权证的私产住宅房屋对房屋所有人实行拆一还一。新安置房屋标准户型的建筑面积超过原被拆迁房屋建筑面积部分,被拆迁人应按新安置房屋的本体价格交纳增加面积款。对符合居住条件的无证房屋,具有房屋所在地的独立居民城市户口,且实际在此居住,又无其它住处的,按照棚户区改造拆迁补偿相关规定,给予妥善安置。
以棚户区改造区片为单位,广泛征求住户意见,同意拆迁的住户达到80%以上列入棚户区改造计划,低于80%的不列入改造计划,征求意见结果在该地段和社区公示。
(四)基础设施建设政策
安置房建设项目用地红线以外没有配套管网的或达不到项目要求的,供电、热力、供水、排水、燃气、通信等部门应按规划要求无偿同步建设到该项目小区红线,在施工中涉及破路、园林、绿化等管理性收费免交。对棚户区改造涉及的道路,给水、排水、供电、供热、燃气等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列入当年建设计划,优先组织实施。
(五)公共用房配套政策
回迁安置小区要按规划建设物业和居委会用房,由各区政府房产主管部门指导下成立业主大会,由业主大会确定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方式,也可以采取社区自助式对小区实行物业管理。
棚户区改造要与再就业工程相结合。在回迁安置小区规划建设时,要规划和建设与社区需求相适应的农贸市场,为下岗职工提供再就业岗位,市场的产权归市城投公司所有,区政府负责日常管理,经营性收入的60%补充小区物业管理费用。
(六)审批政策建立棚户区改造联席会议制度,实施联合办公,实行“一站式”、“一条龙”集约化审批服务。相关部门要简化办事程序,缩短审批时限。
(七)其它政策
棚户区改造项目(安置和出让用地)在不突破国家刚性标准的前提下,可适度提高规划容积率。
棚户区改造拆迁安置工作由各区政府组织实施,被拆迁的房屋残值归各区政府,作为各区政府棚改办办公费用。
安置房建设可以项目作抵押,申请银行项目贷款,个人可以申请公积金和银行按揭贷款,不具备公积金和银行按揭贷款条件的,可以申请小额贷款,市区机关和事业单位人员可自愿给予担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