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绝经的判断标准
    内分泌治疗是乳腺癌治疗的重要手段,判断患者是否绝经是内分泌治疗的前提,绝经是卵巢功能衰竭的表现,停经并不能说明患者已达绝经,中国抗癌协会乳腺癌专业委员会于2011年发布中国绝经共识,该共识适用于我国部分乳腺癌患者在绝经的判断标准
    内分泌治疗是乳腺癌治疗的重要手段,判断患者是否绝经是内分泌治疗的前提,绝经是卵巢功能衰竭的表现,停经并不能说明患者已达绝经,中国抗癌协会乳腺癌专业委员会于2011年发布中国绝经共识,该共识适用于我国部分乳腺癌患者在手术治疗时或药物治疗前并未达到停经的状态,在接受化疗和/或内分泌治疗中或过程后月经不再来潮者。下面介绍中国绝经判断标准。
子宫完整的患者
1、年龄≥50岁,化疗后或在服用SERM药物(选择性激素受体调节剂)期间闭经至少12个月,且雌二醇(E2)及卵泡刺激素(FSH)水平连续测定至少三次均达到绝经后水平者
2、年龄在45-50岁,化疗后或在服用SERM药物(选择性激素受体调节剂)期间闭经至少24个月,且雌二醇(E2)及卵泡刺激素(FSH)水平连续测定至少三次均达到绝经后水平者
3、年龄小于45岁者由于卵巢功能恢复的概率较大,原则上不适用本标准
上述标准中年龄可参考患者家族女性平均停经年龄作出个例调整
子宫不完整或子宫切除的患者
1、年龄≥50岁,化疗后满一年,且一年内至少连续三次测定雌二醇(E2)及卵泡刺激素(FSH)水平达到绝经后水平
2、年龄在45-50岁,化疗后满两年,且两年内至少连续三次测定雌二醇(E2)及卵泡刺激素(FSH)水平达到绝经后水平
3、年龄小于45岁者由于卵巢功能恢复的概率较大,原则上不适用本标准
对于这类患者我们建议根据以下判断标准判断其是否为永久性停经(绝经):
⑴年龄≥50岁,化疗后或在服用SERM药物期间闭经至少12个月,且E2及FSH水平连续测定至少3次均达到绝经后水平者。
⑵年龄在45~50岁,化疗后或在服用SERM药物期间闭经至少24个月,且E2及FSH水平连续测定至少3次均达到绝经后水平者。
⑶年龄<45岁者,由于卵巢功能恢复的概率较大,原则上不适用本标准。
⑷上述标准中,年龄可参考患者家族女性平均停经年龄做出个例调整。
部分患者可能在接受乳腺癌治疗前因各种原因导致子宫不完整或子宫切除,而卵巢尚保留,这类患者虽然不能来月经来潮,但其卵巢仍然能够分泌雌激素。由于切除子宫对卵巢的血供也会造成一定影响并使卵巢功能衰减,因此这类患者判断其月经状态则根据下列标准:
⑴年龄≥50岁,化疗后满1年,且1年内至少连续3次测定E2及FSH水平均达到绝经后水平。
⑵年龄在45~50岁,化疗后满2年,且2年内测定E2及FSH水平至少连续3次均达到绝经后水平。
⑶年龄<45岁者由于卵巢功能恢复的概率较大,原则上不适用本标准。
推荐的激素检测时间间隔以>1个月为宜,激素水平受到不同的测量仪器和方法的影响,可建议依据测定单位具体设备所附注的绝经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