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美国K-3/K-4签证申请流程及条件
美权法案”(LIFE),新增美国公民的海外配偶及子女“K”签证,允许美国公民在海外结婚的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在等待绿卡的期间进入美国,并允许他们在美国申请工作许可直到他们取得
美国K-3/K-4签证申请流程及条件
美权法案”(LIFE),新增美国公民的海外配偶及子女“K”签证,允许美国公民在海外结婚的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在等待绿卡的期间进入美国,并允许他们在美国申请工作许可直到他们取得合法的身份为止。
美国K-3签证,即CR1/IR1的优先类别,21岁以下的未婚子女为K-4。
CR1/IR1申请,收到移民局的受理后,即可选择是否同时申请K-3。K-3是美国移民局考虑到CR1/IR1申请时间长,为了使夫妻尽快团聚,可以同时申请K-3提前到美国团聚的签证。
K3虽然必须先申请CR1/IR1,但K3与CR1/IR1是两个独立的CASE,分别有各自的处理过程。如果CR1的速度与K3差不多,则CR1与K3合并,直接面签CR1,入境美国拿绿卡,否则可以先在美国驻广州总领事馆面签K3,先到美国与先生团聚,再选择在美国直接转身份获得绿卡。
如果您有孩子,可在K3申请表里填写孩子的信息,则K3自带K4。 
一般来讲,CR1/IR1申请时间在一年零三个月到两年左右,K3签证申请时间在9-10个月。有些时候,美国移民局在接收I130申请时出现了大量申请的积压,造成寄交时间暂缓,因此K3签证在申请时间上有时要超过10个月。
申请K-3签证的条件: 
1、中国申请人的配偶必须是美国公民,绿卡居民不能为配偶申请K3签证;
2、必须首先入纸CR1/IR1;
3、美国公民愿意为中国申请人做经济担保,担保中国申请人在美国的生活,证明不会成为政府的公众负担。
4、K3签证必須向美国公民居住地所属美国各地移民局处理中心提出申請。
申请K-4签证的条件:
1、小孩必须在21岁以下,且未婚;
2、中方收养的子女,收养关系需在养子女16岁前成立,并且中国申请人在拥有法定监护权的情况下与养子女生活两年以上,养子女必须21岁以下未婚。
如果已经申请了CR1/IR1,夫妻双方想尽快团聚,可委托中介机构办理K-3提前到美国团聚。
以下是美国K-3结婚签证的申请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