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
搞违法活动。
7、不准索拿卡要和收受红包礼品。
8、本局来客一律由办公室接待,由分管领导陪餐。客餐一律安排在局机关食堂,伙食标准按市、县规定执行;特殊情况经局主要领导批准,凭派餐单方可在外用膳。凡是未征求领导同意的用餐一律由本人负责。
9、一般不用烟酒、水果待客。特殊情况,须经主管领导同意。
10、违反上述制度,造成不良影响的,按党纪政纪条规处理。
六、车辆管理使用制度
1、坚持为工作服务,为领导服务的原则。
2、严格执行用车范围,并根据工作轻重缓急作好安排。
3、原则上不准外单位借用车,因特别情况,外单位借车,必须请示领导同意,方可派车。但燃料费由用车单位负担,在外借期间发生的费用由借车单位负担。
4、驾驶员未经调度擅自出车的每次罚款200元,出现事故,损坏车辆费用一律由司机负担。车辆一律在县机关过夜。如遇特殊情况需在市外过夜和县机关外过夜,必须事先通报局办公室,并经主要领导同意。
5、根据上级廉洁自律规定,原则上公车不能私用,如遇特殊情况,经局主要领导批准方可出车,且燃料费自理。
6、车辆维修,执行政府统一采购制度。需维修的车辆事先开具派修单,由办公室请示主管领导同意后到采购办办理手续,方可进行修理。未经主管领导同意擅自进厂修理,其费用由司机自行负担。
7、车辆修理费用的结算,由办公室报帐员向政府采购办结算,否则无效。
8、驾驶员必须坚守工作岗位,服从分配,为领导搞好用车服务,未出车时必须在驾驶员办公室等候。
9、车辆维修尽可能不影响工作用车,大修和年检应提前五天向局主要领导报告,其它维修和保养须提前两天向局办公室主任报告。
10、按照“谁驾驶,谁负责”的原则,本局驾驶员不准换开车,不准请外单位的驾驶员开车。
11、车辆保险按政府采购办的统一规定执行,不得擅自投保。
12、驾驶员应爱护好车辆,保持车辆清洁卫生,千方一百零一计节约和严格控制修理费不超标;安全行车,全年未出事故,给以适当奖励。
七、财务管理制度
1、认真执行政府采购制,凡纳入政府采购的项目必须按统一规定办理。
2、严格财经纪律,实行一支笔审批制度,局机关财经由分管副局长负责审批,开支由分管领导请示局长同意后方可开支。
3、严格财务手续,做到管钱不管物,管物不采买,物品购买、物资保管都有专人负责,发票有经手人、验收人、审核人签字,审批人审批方可支付。
4、本局所需办公用品和用具,一律由办公室购买,由办公室主任请示分管领导以后方可购买。注:购买办公用品和用具一律由办公室主任统一开购物单。
5、认真做好财务审批工作,发票应在一星期内报批。
6、加强帐目管理,做到月清年结,记帐清楚,帐物、帐票相符,并每月向分管领导报送财务月报表,每年向局长办公会通报一次。
7、严格汽油管理,按照县委、县政府规定,油卡统一归办公室管理。
8、电话费补助标准,按照县纪委有关规定执行。
9、交通费据实报销,驻厂、驻矿、驻村人员给予适当补助。
10、有关专项追加经费,坚持专款专用,限额开支,超支部分,不予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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