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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是强化机制保障。在全市率先将“三院”人员和公务经费列入区财政预算。区财政按5000元的基数和定岗定员人平1010元的标准安排各院公务经费,从今年起,院长工资由每月500元调高到800元,其他工作人员工资由每月400元调高到600元;乡镇(街道)为管理人员缴纳参合或医保资金;同时,在全市率先出台了《区农村敬老院管理人员基本养老保险暂行办法》,明确规定凡定岗招聘并考核合格的在职“三院”院长及其他管理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参照村干部管理规定执行,由区财政、乡镇(街道)财政、用人单位(“三院”)、个人分别按2%、5%、5%和8%负担;此外,还积极解决“三院”离任管理人员待遇问题。对在院长岗位上任职10年以上的离任管理人员,按照农村离任“两老”补助标准给予生活补助。
(四)强化规范管理,全面提升“三院”工作水平
一是完善规章制度。建立健全了工作人员岗位职责和会议学习、生产经营、财务管理、食堂管理、安全保卫等二十多项管理制度,并统一制作上墙;规范建立五保对象档案管理制度,做到一户一档,统一管理;所有“三院”均成立了院务管理委员会,下设膳食管理、环境卫生、生产经营等工作小组,负责全院的伙食、卫生、生产等事务,形成了供养对象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约束的管理机制。
二是加强业务培训。“三院”管理人员上岗之前接受业务培训,培训合格后方能上岗。组织“三院”管理人员分批参加省、市民政部门举办的各种业务培训班,同时,选择示范院作为我区培训基地,每年至少举办两次业务知识和管理技能培训班或跟班学习。
三是积极开展星级敬老院创建活动。根据《省星级敬老院评定指导标准》和我区实际,制定了《区农村敬老院目标管理考评评定标准》,并采取每月抽查一次及适时组织乡镇(街道)民政所、敬老院负责人进行交叉检查方式进行考评打分,对前三名的敬老院分别给予一定的奖励。目前,我区星级敬老院创建评定活动正在蓬勃开展,从而进一步促进了全区敬老院建设管理水平迈上新台阶。
四是进一步加强安全管理。所有敬老院院长与乡镇(街道)政府(办事处)签订了安全维稳责任状。每月组织院民开展防火、防盗、防触电等“八防”安全教育。严格执行供养对象请销假制度,供养对象离院外出需经院长批准,并佩戴敬老院统一印制的院民卡。
五是开展一系列有利于老人身心健康的活动。一方面积极开展“一帮一”、“心连心”、“帮困结对”等活动,为敬老院营造了一种浓厚的和睦气氛;另一方面根据五保对象的兴趣爱好及特长开展了吹笛子、拉二胡、唱歌、跳舞等文体娱乐活动,激发了老人爱集体、爱生活的热情;此外,为了使老人感受到伟大祖国60年来翻天覆地的变化,今年,部分敬老院还组织五保老人到山、井冈山华能电厂等地参观游玩,开阔了老人的视野。
六是落实资金,发展经济,不断提高院民生活水准。今年,我区按照集中供养对象每人每年1860元和分散供养对象每人每年1260元(含房屋维修金)。此外,我区还十分注重发展院办经济,因院制宜,广辟增收门路,发展种植业、养殖业、果业、加工、经营、出租等创收项目,使全区各院呈现出各具特色的院办经济势头。河东街道敬老院最大限度地利用空闲地和后山优势发展无公害蔬菜种植、果业和大规模土鸡、土鸭等生态养殖,并开办了竹木加工经营部;新圩镇光荣敬老院利用院民掌握的技术优势,开办了酱油、米酒加工厂。今年,以上两院院办经济纯收入可超过6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