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股权分配协议书
红高粱饭店于2011年 月 日在 铺面设立,由 与 合资经营,前期总投资为人民币 万元,。各股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协商一致,就股权分配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占股权的 %,并获得相应分红。
占股权股权分配协议书
红高粱饭店于2011年 月 日在 铺面设立,由 与 合资经营,前期总投资为人民币 万元,。各股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协商一致,就股权分配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占股权的 %,并获得相应分红。
占股权的 %,并获得相应分红。
经股东协议推举 为法定代表人。
一、股东享有如下权利:
(1)参加或推选代表参加股东会并根据其出资份额享有表决权;
(2)了解公司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3)选举和被选举为董事或监事;
(4)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获取股利并转让;
(5)优先购买其他股东转让的出资;
(6)优先购买公司新增的注册资本;
(7)公司终止后,依法分得公司的剩余财产;
(8)有权查阅股东会会议记录和公司财务报告;
二、股东转让出资由股东会讨论通过。股东向股东以外的第 3 人转让其出资时,必须经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 当购买该转让的出资,如果不购买该转让的出资,视为同意转让。
股东依法转让其出资后,由公司将受让人的名称、 住所以及受让的出资额记载于股东名册。
三、股东会会议应对所议事项作出决议,决议应由代表 二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表决通过,但股东会对公司增加或减少注 册资本、分立、合并、解散或变更公司形式、修改公司章程所作出的 决议,应由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表决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