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13
文档名称:

文化产业发展资金使用管治方案.docx

格式:docx   大小:31KB   页数:13页
下载后只包含 1 个 DOCX 格式的文档,没有任何的图纸或源代码,查看文件列表

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这里二次下载

分享

预览

文化产业发展资金使用管治方案.docx

上传人:haha 2022/3/17 文件大小:31 KB

下载得到文件列表

文化产业发展资金使用管治方案.docx

相关文档

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







软实力作用较大、启动阶段有较大困难的项目。无偿扶持每年安排的资金不超过年度专项资金总额的30%。
(二)借款适用于市场前景较好、人才技术力量储备较强、处于提升产业层次关键阶段、资金运转有一定困难、对推动我市文化产业发展有较大作用的项目。借款每年安排的资金不超过年度专项资金总额的30%。










(三)贷款贴息适用于上一年度利用在市注册的银行(包括分支机构)发放的进行文化产业园区(基地)建设及市场适应性较强、发展潜力较大、处于品牌建设关键阶段的项目贷款。贷款贴息每年安排的资金不超过专项资金总额的40%。
第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资助
(一)项目有知识产权争议的。
(二)项目的同一个环节已经获得市其他财政性资金资助的。
(三)申请人因其违法行为被工商、税务、海关等部门依法处罚未满2年的。
(四)申请人在享受财政资助中有严重违规行为的,或申请人违反本办法规定,正在接受有关部门调查的。
(五)正在进行有可能影响该申请人商业信誉及经营能力的重大诉讼或仲裁的。
(六)申请人未按规定进行工商年检或者税务申报的。
(七)被市文化产业发展领导小组认定不予资助的其他情形。
第四章项目申报与审批










第九条每年由市文化产业发展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专项资金资助项目申报指南,明确规定支持重点,指标分配,各门类的扶持方式、额度和申请人条件、申报要求等内容。
第十条符合条件的申请人,根据市文化产业发展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申报指南,填报申请材料。
申请材料应包括项目可行性报告,企业效益报告,申请资助理由,申请资助方式、额度,上年度银行贷款协议、利息结算清单,还款计划以及工商注册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企业代码原件等。
第十一条在市工商部门注册的申请人按所申报的项目行业门类向相应的市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市行政主管部门在收到申请报告后的15个工作日内按申报指南要求完成对申请材料的初审,并提出受理或不受理的审查意见,对于不受理的要告知理由,并退回申请材料。
在旗区工商部门注册的申请人向旗区文化产业发展协调领导小组提出申请,旗区文化产业发展领导小组在收到申请报告后的22个工作日内按申报指南要求完成对申请材料的初审,并提出受理或不受理的审查意见,对于不受理的要告知理由,并退回申请材料。










第十二条市行政主管部门和旗区文化产业发展领导小组在完成初审后的7个工作日内将审查意见和申请材料报市文化产业发展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
第十三条市文化产业发展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定期组织相关部门、专家和风险评估机构对各部门各旗区审查通过的资助项目进行考察、论证和评估,提出审核意见并提交市文化产业发展协调领导小组审定。
第十四条经审定的拟资助项目在市级有关媒体上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对无异议的项目由市文化产业发展协调领导小组下发审批文件,由财政部门下达指标文件,与受资助人签订借款协议,办理相关手续。
第五章资金管理与监督
第十五条专项资金使用人要接受市文化产业发展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财政、审计和行业主管部门对资金使用情况的日常监督检查。
第十六条在市工商部门注册的专项资金使用人应于每年年终向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