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重庆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新闻发布会
【喻体金】 15:05 各位新闻界的朋友们,同志们,大家下午好!今天上午,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修正《重庆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修正案于通过之日起施行,为做好条例的宣传和我市“单独两孩”政策的实施工作,市人大常委会在此召开新闻发布会。参加今天新闻发布会的有:市人大各专门委员会和常委会各工作部门负责人,中央和重庆市27家新闻媒体的记者朋友。在此,感谢大家参加今天的新闻发布会。
【喻体金】 15:21 今天的会议有三项议程,下面逐项进行。首先,请市人大常委会委员、市人大教科文卫委主任委员兰运华介绍《重庆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修正情况。
【兰运华】 15:21 各位新闻界的朋友,我就《重庆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正案(草案)》作如下说明。
【兰运华】 15:22 一、条例修正的必要性
【兰运华】 15:22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作出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提出“坚持计划生育的基本国策,启动实施一方是独生子女的夫妇可生育两个孩子的政策。逐步调整完善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
【兰运华】 15:22 2013年12月28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完善生育政策的决议》,要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应当根据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和决议,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及时修改相关地方性法规或者作出规定。12月30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调整完善生育政策的意见》(中发〔2013〕15号),明确了实施单独两孩政策的总体思路、方法步骤和工作要求。
【兰运华】 15:22 实施计划生育政策以来,我市人口过快增长势头得到有效控制,育龄妇女总和生育率(妇女一生平均生育子女的个数),近10年一直稳定在这一水平。人口生存发展状况得到较大改善。但是,近年来我市出现老龄人口快速增长的情况,2010年全国第六次人口普查结果显示,%,%。
【兰运华】 15:22 据市卫生计生委研究测算,我市实施单独两孩政策后,全市人口发展会出现三个变化:;;三是人口结构有所改善,到2030年,,。
【兰运华】 15:22 因此,对《重庆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有关生育两个孩子的规定进行修改,既是尽快依法落实单独两孩政策的迫切需要,也是促进我市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客观要求。
【兰运华】 15:23 二、条例修正的过程
【兰运华】 15:23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后,根据中央部署,市政府及相关部门为落实单独两孩政策,组织开展了一系列工作,形成了《重庆市单独两孩生育政策实施方案》,并上报国家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审查备案,3月11日国家卫生计生委同意了我市的实施方案。
【兰运华】 15:23 市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根据市人大常委会党组要求,及时启动了落实单独两孩政策的修法工作。首先认真学习领会中央精神,了解依法落实单独两孩政策的程序规定。2014年1月6日,我委会同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市政府法制办,听取市卫生计生委对落实单独两孩政策准备工作的情况汇报。
【兰运华】 15:23 1月9日,我委邀请市人大常委会部分立法咨询专家,就落实单独两孩政策的修法方式进行了专题论证。大家一致意见,为了以最便捷、最高效的修法方式贯彻落实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和全国人大常委会决议精神,及时回应人民群众对实施单独两孩政策的急切期盼,建议此次采取修正形式仅对条例涉及单独两孩政策的个别条款进行修改,而条例中社会反映较多的如社会抚养费征收与管理、计生家庭奖扶政策、产假时间等内容,在今后进行充分调研论证并待上位法修改明确后,再行修改。市人大常委会已将全面修订条例列入了五年立法规划项目,市卫生计生委已经启动了全面修订条例的调研工作。
【兰运华】 15:23 《修正案(草案)》经过充分研究论证,并经过了市四届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全体会议的审定,3月25日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审议了《条例修正案(草案)》,今天上午常委会表决通过了关于修正该条例的决定,并决定自通过之日起施行。
【兰运华】 15:24 三、条例修正的内容
【兰运华】 15:25 《修正案(草案)》根据单独两孩政策,仅对条例第二十条第二款的内容作修改。
【兰运华】 15:25 一是将第一项“双方均为独生子女或者少数民族农村居民的”修改为两项进行表述,即第一项为“双方或一方为独生子女的”;第二项为“双方均为少数民族农村居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