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研究生担任助研、助教、助管工作实施方法
上海应用技术学院
沪应院学〔2022〕1号
上海应用技术学院关于印发
?上海应用技术学院研究生担任助研、
助教、助管工作
实施方法〔试行〕?的通知
校属各
研究生担任助研、助教、助管工作实施方法
上海应用技术学院
沪应院学〔2022〕1号
上海应用技术学院关于印发
?上海应用技术学院研究生担任助研、
助教、助管工作
实施方法〔试行〕?的通知
校属各部门:
?上海应用技术学院研究生担任助研、助教、助管工作实施方法〔试行〕?已经校长办公会议学校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上海应用技术学院
2022年1月4日
上海应用技术学院研究生担任
助研、助教、助管工作实施方法〔试行〕
第一章 总 那么
第一条 为深化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进一步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提升研究生的综合素质,调动研究生参与教学、科研、管理等工作的积极性,增强研究生实践创新能力,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研究生担任助研、助教、助管和学生辅导员工作的实施意见?〔教研〔【2022〕】6号〕的文件精神,并结合我校实际,现就研究生“助研、助教、助管〞〔以下简称“三助〞〕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法。
第二条 研究生“三助〞岗位申请对象为我校国家研究生招生方案内的在校全日制研究生。
第三条  研究生部负责对研究生助研工作的总体指导、日常管理;学生处负责研究生助教、助管工作的总体指导、日常管理。各培养单位须指定专人负责研究生“三助〞工作。
第四条  研究生“三助〞岗位设置应遵循公开招聘、择优聘用、定期考核原那么。
第二章 根本条件和原那么
第五条 参加“三助〞工作的研究生,必须政治思想优良,责任心强,学有余力,不能因参加“三助〞工作而延长学习年限。
第六条 为保证研究生培养方案的完成,研究生须经导师同意后,方可参加“三助〞工作。
第七条 在读期间受到纪律处分的研究生,不得从事助教、助管工作。聘任期间受到纪律处分的研究生取消其助教、助管资格。
第三章 岗位职责
第八条 助研岗位主要承当学校或指导教师分配或指定的与科学研究相关的各项工作职责;助教岗位主要承当学校学生课程的辅导答疑,批改作业和实验报告,参加考务工作,随班听课,指导实验,协助指导生产实习、毕业论文或毕业设计等工作职责;助管岗位主要承当学校学生工作助理,研究生工作秘书助理,辅助校内各单位的管理工作等职责。
第四章  岗位设置
第九条 学校为研究生提供“三助〞岗位,每位研究生原那么上最多可选择二个“三助〞岗位〔其中一个须为助研岗位〕。
研究生助研岗位由导师面向所有研究生设立。
研究生助教岗位由学生处会同教务处制定助教岗位招聘方案。
研究生助管岗位由学生处会同有关管理部门制定助管岗位招聘方案。
第十条 学校有关部门在制订助教、助管岗位聘用方案时,应明确岗位职责、每周工作时间、工作量及岗位要求等,并将相应材料分别报学生处审核、备案。
第五章  岗位津贴
第十一条  研究生“三助〞岗位津贴的经费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