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 .
,甲方
享有下列权利:
乙方在促成某实业作出拟出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资产置换
决定前,应事先书面征求甲方意见。
在托管期间,对依照公司法、证券法及证券监管部门、上海证
券交易所的规范性文件规定及某实业章程等规定,属于股东大
会权限范围的重大事项,乙方在行使权利时,甲方享有知情权,
但无异议权。
在托管期间,属于董事会权限范围内的事项,由董事会依照有
关规定行使,甲方不得干涉。董事会可根据某实业实际情况决
定是否告之甲方,但涉及某实业商业秘密的事项,董事会不得
告之甲方。
当本协议因《股权转让协议》的原因而终止时,依本协议第六
6条约定享有托管期间的分红权。
甲方承担以下义务:
甲方应当自甲乙双方正式签署本协议和《股权转让协议》后,
即将该股权托管给乙方,并协助乙方代为行使除股份处置权以
外的其他股东权利。
甲方应按乙方的指示,将甲方掌握的某实业及其附属公司的全
部权属文件、财务文件、技术资料、设备清单、交易协议、及
其他一切与某实业有关的文件原件,完整地移交给乙方指定之
人员。
甲方承诺,在托管期间,不损害某实业的合法权益。
除乙方原因外,保证合法拥有该股权,且不存在任何有关该股
权的诉讼、判决或裁定等影响本协议履行的情况。
在本协议有效期间,甲方不得就该股权对第三方设置质押或将
该股权转让给第三方。
甲方将该股权托管给乙方后,甲方保证乙方能顺利行使本协议
规定的该股权股东权利。乙万在行使托管权利时,如须甲方盖
章、签字、发函等配合协助的,甲方必须在三个工作日内办理
有关手续,不得拒绝。
甲方委托该股份后,未经乙方书面同意,不得以股东身份行使
任何股东的提案权,干预乙方的托管权利。
在本协议签订后,对乙方委派的董事进行调整,需甲方协助时,
甲方应当协助。此外,甲方承诺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的有关规定配合乙方对某实业董事、监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进行调整.
第五条 乙方权利和义务
第五条
在托管期间,乙方享有以下权利:
乙方能依照法律规定、规范性文件的准则及双方约定代替甲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