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关于青少年上网对学习的影响调查报告课题组组长:祝秋剑课题组成员:毕胤骏、陈城飞、曾进飞、吴永生、郑谕阳、鲁云宏指导老师:邱雪明研究背景:随着信息时代的突飞猛进,网络时代离我们越来越近。上网已成为中学生学习、交友、获取资料的一种方式,它带来方便,使繁华都市的人们足不出户就能晓知天下事。但它也使许多青少年应上网不当而犯罪,甚至猝死。如何正确利用网络已成为社会的一个焦点问题,并且,这也是我们为什么要研究这个课题的原因。研究目的:根据调查中学生对上网的利与弊的看法,了解中学生上网对学习的影响,以公正、客观的态度评价中学生上网的利与弊,并提出一定的参考建议,给广大老师、家长及中学生提供参考。研究步骤:;,并拟订问卷调查;;、分析、讨论,得出结论;,撰写结题报告。研究方法:讨论研究的课题,选择一个大家最感兴趣的课题;上网寻找资料,拟订问卷调查,搜索中学生上网的利于弊,并与小组讨论资料上的论点依据。各抒己见;在我校进行抽样调查,调查我校各年级学生对上网的看法;整理调查问卷,列出调查表,从调查结果与调查表中得出结论,通过统计数据,总结归纳出结论;小组讨论分析,分工合作撰写论文,得出最终结论,提交报告。研究成果:网络时一个信息的集合,它像一个无边世界。网络,将整个世界连成一个地球村,给我们带来许多便利。但网络也给我们敲响了警钟。典型案例分析:少年通宵上网猝死网吧承担部分责任上海15岁少年秦某在网吧长时间上网后猝死,其父母将网吧老板告上法庭要求赔偿。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法院日前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要求网吧老板承担20%的责任,赔偿原告医疗费、丧葬费、死亡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共计8万余元。   秦某父母诉称,秦某于2006年8月30日到一家网吧上网打游戏。秦某连续上网直到8月31日凌晨4点多,他在剧烈头痛无法忍受的情况下,经网吧服务生的指点下,外出购买止痛药,结果走到网吧大门口就昏迷跌倒路边,后被送往医院抢救,最终因脑室出血死亡。   此后,秦某的父母将网吧老板告上法庭,请求法院判令被告赔偿各类损失共计30万余元。网吧老板则辩称,秦某的死亡原因是脑出血,主要原因系血液病或血管畸形等因素造成,与网吧没有任何因果关系。   由于网吧老板在诉讼中自始至终没有提供网吧人员的登记册或有关摄像记录等相关证据,法院推定秦某在网吧长时间上网。法院认为,网吧应严格禁止未成年人进入,却没有劝阻秦某,因此网吧存在管理不当。虽然秦某的死因是“脑出血”,属自身病理性变化,上网游戏也不一定必然导致“脑出血”症状,但根据一般医学常识,当常人处于高度紧张激烈的情况下,人的血液循环会加快,神经系统紧张,心跳加速,生理机能会发生一定的变化。而秦某长时间的静坐上网游戏,大脑和神经系统始终处于高度紧张状态,持续时间又较长,所以并不能完全排除其死亡与其进入网吧长时间游戏间存在某种诱因的可能性。   由此,法院确定网吧老板应承担20%的民事赔偿责任;秦某父母疏于监护,应自行承担80%的民事责任。分析:这则案例源于2007年6月11日,虽然离我们现在已有一段日子了,但仍值得我们深思。一个15岁的少年,却因上网而断送了自己青春的生命,不免让人感到惋惜。现实中还有很多像这样的案例,这些事情不仅仅给家人带来了伤痛,也使国家丢失一名人才。所以,我们小组在此要告戒那些迷恋上网的青少年:上网的时间不要过长,掌控在1至2小时之间,并要做适当的休息(附:猝死的原因:电脑辐射不会导致猝死,只能引起其他身体不适或者导致其他疾病。一般情况下,上网猝死都是因为高度疲劳,长时间上网没有休息,大脑严重疲劳引起的)。意见和建议::再新兴网络面前,大多数家长采取的是“绝对压制”,往往忽略了孩子的情感及心灵沟通。由于网络没有约束,孩子们很容易沉迷进去而不能自拔。许多父母在学生上网这方面采取的是“追堵大压”的方式,还不如顺应潮流,接受适应这个时代的新价值观,更新知识,首先就应懂得上网,才能帮助学生健康上网。:再新兴网络面前,大多数家长采取的是“绝对压制”,往往忽略了孩子的情感及心灵沟通。由于网络没有约束,孩子们很容易沉迷进去而不能自拔。许多父母在学生上网这方面采取的是“追堵大压”的方式,还不如顺应潮流,接受适应这个时代的新价值观,更新知识,首先就应懂得上网,才能帮助学生健康上网。“黑网吧”众多,学生在上学时间上网,他们不闻不问;学生在网吧过夜,他们置之不理。有些网吧甚至提供吃、住一条龙服务,容留学生在网吧上网,学生习以为常,从而导致学生学习下降,离家出走等现象。所以,公安、文化、行政执法等部门要加强对网吧的执法力度,对容留未成年的网吧予以重罚。研究讨论:中学生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