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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情况汇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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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情况汇报.doc

上传人:kjgjsfg 2016/12/15 文件大小:35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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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情况汇报.doc

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开展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情况汇报为加强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 严肃查处扶贫领域的不正之风和***问题, 确保中央、自治区党委、梧州市委和岑溪市委各项脱贫攻坚决策部署及扶贫政策落到实处, 经研究, 决定从 201 6年至 202 0 年, 在全镇范围内集中开展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为确保工作顺利开展,特制定本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 以及十八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自治区十届纪委七次全会和梧州市十二届纪委七次全会精神, 以及中央纪委、自治区纪委和梧州市纪委有关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会议精神,巩固和深化专项工作成果,以“三大两促”(即开展大督查、大敦促、大清仓行动,以案促改立制,促脱贫攻坚)为工作思路, 以落实“两个责任”为抓手, 严肃惩处扶贫领域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问题, 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 切实维护群众切身利益, 确保中央、自治区党委、梧州市委及岑溪市委各项扶贫开发决策部署落到实处, 为我镇打赢“十三五”脱贫攻坚战提供坚强的纪律保障。二、工作目标立足“十二五”、着眼“十三五”脱贫攻坚工作, 围绕《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关于贯彻落实中央扶贫开发工作重大决策部署坚决打赢“十三五”脱贫攻坚战的决定》( 桂发〔 2015 〕 15号) 各项工作的落实, 切实加强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力度, 确保“八个一批”“十大行动”顺利推进,取得实效。——实现“三个无盲区”。一是扶贫项目资金公示公开无盲区。所有扶贫项目建设、扶贫资金使用的每个环节都进行公示、公开,覆盖到村( 社区)、组。二是群众监督无盲区。各级各单位要向社会公示信访举报电话、举报信箱等, 接受群众反映问题。三是资金监管无盲区。各级各单位立足自身工作职责, 切实加强扶贫资金的监管, 严防违纪问题发生。——实现“三个全覆盖”。一是“两个责任”落实全覆盖。层层压实各级各单位党组织和纪检监察组织“两个责任”, 做到责任到边、到人。二是宣传发动全覆盖。宣传发动覆盖到全市各级各单位、村(社区)、组, 全体党员干部。三是线索排查全覆盖。对 2013 年以来以及“十三五”期间所有的扶贫资金使用、扶贫项目建设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对所有获得帮扶的对象进行走访询问一遍。——实现“三个百分百”。一是问题线索处置百分百。对 201 3 年以来通过信访举报、检查接访等途径收集的扶贫领域违纪问题线索按照信访件“五种处置方式”百分百处置, 2016 年开始,每年都要对当年的问题线索“清零”。二是违纪行为查处百分百。对调查核实的违纪行为,根据违纪违规情节轻重,按照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百分百处理。三是责任追究百分百。坚决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对落实“两个责任”不力,在开展扶贫工作中失职失责行为, 百分百进行责任追究。尤其是在查办案件时, 要对是否存在“两个责任”落实不力问题一并核查。三、主要任务重点查处和整治扶贫工作中“扶假贫,假扶贫”和“两个责任”虚化空转问题。(一) 查处和整治开展精准扶贫工作中不作为、乱作为问题。紧盯扶贫重点岗位、重点人员工作中不作为、乱作为、作风漂浮、弄虚作假等典型问题, 重点查处单位和领导干部在精准扶贫工作中确定扶贫对象、制定扶贫目标、落实扶贫措施和方法不精准, 建档立卡底数不清、问题不清、对策不清、责任不清、任务不清等失职失责以及在开展扶贫工作中慵懒散拖、推诿扯皮,办事不公、态度恶劣等问题。(二) 查处和整治扶贫政策落实不到位问题。紧盯各种扶贫政策特别是自治区脱贫攻坚“八个一批”和“十大行动”、自治区“ 1+20 ”扶贫文件执行、扶贫惠农资金、扶贫工作落实等情况, 重点查处和整治扶贫政策落实不到位、执行搞变通、兑现打折扣, 落实扶贫政策时优亲厚友、弄虚作假、暗箱操作、未落实公开制度等问题。(三) 查处和整治扶贫资金管理使用中的违纪问题。紧盯基层干部吃拿卡要、***受贿、截留挪用等群众深恶痛绝的问题, 重点查处和整治在扶贫资金管理使用中出现的挤占挪用、截留私分、虚报冒领等***侵占问题,私存私放、挥霍浪费、长期滞留等违规违纪问题,以及索要“跑路费”“辛苦费”等“雁过拔毛”问题。(四) 查处和整治扶贫项目建设中的违纪问题。紧盯重点产业扶贫项目、易地扶贫搬迁项目、贫困村基础设施项目、“美丽广西”乡村建设项目以及事关群众利益的重点扶贫项目, 围绕项目“申报、审批、实施、验收”等关键环节开展精准监督, 重点查处和整治插手干预扶贫项目建设, 在项目申报审批、工程招投标、项目建设、检查验收等重要环节吃回扣、拿“红包”等违纪问题, 项目建设把关不严, 监督检查流于形式导致扶贫项目出现“豆腐渣”工程或烂尾工程等失职渎职问题,以及超标准超范围筹资筹劳、摊派费用,克扣群众财物、拖欠群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