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建设工程项目财务管理规定
为了加强项目财务管理工作,提高财务管理水平,压缩 成本费用
开支,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有效防止舞弊,强 化全员责任成本管理
意识, 提高企业经济效益。 根据上级有 关文件精神, 结合项目实际情况,
本着勤建设工程项目财务管理规定
为了加强项目财务管理工作,提高财务管理水平,压缩 成本费用
开支,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有效防止舞弊,强 化全员责任成本管理
意识, 提高企业经济效益。 根据上级有 关文件精神, 结合项目实际情况,
本着勤俭务实和加强核算 的原则做如下规定:
( 一 ) 票据真实性合法性
票据必须是真实发生, 合法取得的 , 发票各项目填写完 整。例如:
(付款单位、日期、内容、单位、单价、数量、 金额、开票人和收款单
位印签等)填写完整齐全、金额计算 正确、大小写一致。对于不真实、
项目填写不完整和涂改的 票据 , 财务有权拒绝列销。
(二)备用金管理
、除材料采购人员及其他公差人员可以预支备用金, 其他人员不
得以任何名义预支备用金。
、材料采购人员办理零星采购时,可根据单位领导批准的采购计
划和借款单办理预支备用金。
、因公出差人员借支差旅费必须先填写因公外出请示单,经单位
领导批准后方可预支备用金和报销差旅费。 外出 采购或进行经营活动需
要大额款项时,要详细说明款项用
途,经主管领导审批后,到财务部门办理借支
、备用金支用后,应在采购业务结束或出差返回三天 内办理报销
并交回余额,前帐不清,不得续借。对不按规定 期限报销造成成本失真
或不按时交回余额的, 财务部门将不 予报销, 并在本人当月工资中扣清。
(三)差旅费开支管理
、职工公出和探亲休假报销差旅费,必须持主管领导 批准的因公
外出请示单或探亲休假请示单,按照集团公司财 [2002]22 号文件和有
限公司财 [2009]161 号文件有关规定执 行。
、 乘坐火车, 白天连续乘车超过12 小时 (含 12 小时) , 晚 8 点
至次日晨 7 点连续乘车超过6 小时(含 6 小时)可购 同席卧铺票。符
合乘坐火车卧铺条件而未乘坐卧铺者,按其 卧铺坐席差价的 50% 补助
给个人。公出乘坐火车不符合乘坐 卧铺条件的,只报硬座票。所有列车
的优质优价车厢费用一律自理。
、市内交通费实行包干,补助标准为直辖市及特区 40
元/ 日、省会或计划单列市 30 元/ 日、其他地区 25 元/ 日; 公出人员
在各地参加会议(包括订货会议)和各种培训班期 间、自带交通工具期
间及乘坐交通工具的途中时间不发放市 内交通包干费; 需在北京或其他
城市中转换车的,一律按规定发给市交通补助,不再报销期间发生的市
内交通费。
、出差人员的伙食补助费实行包干和凭据报销管理办 法,伙食补
助费标准: ,直辖市及特区 40 元/ 日;省会城市 和计划单列市30 元/
20 元/ 日。
12 小时(含
5、乘车补助:出差人员连续乘坐火车超过
12 小时)的,凭火车票每满12 小时给予 30 元的伙食补助费; 不足 12
小时的补助标准减半。
、职工出差到通辽或辽阳以外的城市,住宿费报销标 准为直辖市
及特区 260 元/ 日、省会及计划单列市 220 元/ 日、 其他地区 1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