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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 页 共 曾多次做该同志思想工作,但该同志辞职决心已定,10月19日经我单位职代会探讨,共有9位同志参与,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有关规定,代表一样同意张志军辞职并解除劳动合同。 参与会议代表签名:
武钢建工集团建设分公司机装一工程处 二零一一年十月十九日
关于解除张志军同志劳动合同的请示 建设公司党工部:
张志军,男,汉族,1984年6月诞生,2008年6月毕业于太原科技高校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专业,同年7月安排到我公司工作,现担当机装工程一处施工员。 2022年10月10日张志军以父母年迈,想尽孝心并亲朋都在北方为由向单位递交了书面辞职申请。期间我单位曾多次做该同志思想工作,但该同志辞职决心已定,10月19日经我单位职代会探讨,共有9位同志参与,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有关规定,代表一样同意张志军辞职并解除劳动合同。 武钢建工集团建设分公司 机装一工程处
二零一一年十月十九日篇3:离职工作鉴定 离职工作鉴定 离职工作鉴定
-----同志于--年--月至--年--月在我单位从事----岗位工作。 在工作期间,该人团结同事,忠于领导;工作上忠于职守,工精益求精、尽职尽责、任劳任怨,有较高的职业道德标准;业务上不断钻研进取,专业业务技能较高。 鉴定单位:-------公司 鉴定人:
xx年----月----日
工伤与工作单位紧密相联,脱离了受伤的工作单位,工伤认定(包括劳动实力鉴定)和工伤待遇都无从谈起。而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工伤认定是有时间限制的,即用人单位在事故发生之日起30天内,或者工伤职工在事故损害发生之日起1年内,干脆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然后在伤势相对稳定时,申请做劳动实力鉴定,最终依据认定和鉴定结果,享受相应的工伤待遇。
因此,你有权要求公司为你申请工伤认定及劳动实力鉴定,假如在五月份你的劳动合同到期时,相关认定和鉴定工作仍未完成,你有权要求将劳动合同期限延长至认定和鉴定结束,同时根据认定和鉴定结果享受相应的工伤待遇。假如达到一至四级伤残,则公司非但不能与你解除劳动合同,你还将享受《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 “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