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XX县区煤矿企业整合重组方案
关于XX市XX县区煤矿企业兼并重组整合方案(部分)的批
复
XX省煤矿企业兼并重组整合工作
领导组办公室文件
晋煤重组办发(2009)79号
XX县区煤矿企业整合重组方案
关于XX市XX县区煤矿企业兼并重组整合方案(部分)的批
复
XX省煤矿企业兼并重组整合工作
领导组办公室文件
晋煤重组办发(2009)79号
关于XX市XX县区煤矿企业兼并重组整合方案(部分)的批复
XX市人民政府、大同煤矿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山西煤炭运销集团:
你们《关于申报煤矿企业兼并重组整合方案的请示》(并政请〔2009〕22号)、《关于上报XX市煤矿企业兼并重组整合修改方案的函》(并政函〔2009〕46号)、《关于XX县区煤矿企业资源整合兼并重组方案的意见》(并政函〔2009〕84号)、和《关于拟整合XX市XX县区煤矿企业资源整合兼并重组方案中十座煤矿的请示》(同煤董字〔2009〕260号)、《山西煤炭运销集团参与XX市煤矿企业兼并重组整合方案调整情况的报告》(晋煤销项目字〔2009〕308号)收悉。《XX县区煤矿企业兼并重组整合方案》已于2009年6月19日和10月30日经省煤矿企业兼并重组整合工作领导组审查通过。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XX市人民政府和大同煤矿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山西煤炭运销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提出的《XX县区煤矿企业兼并重组整合方案》。
同意大同煤矿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兼并重组10处煤矿整合为7处,产能由255万吨/年增加到420万吨/年;
同意山西煤炭运销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兼并重组2处煤矿单独保留,产能由60万吨/年增加到150万吨/年;
同意山西古交煤焦集团兼并重组4处整合为3处,产能由75万吨/年增加到150万吨/年;
同意XX县区千峰精煤整合保留为1处煤矿,产能由66万吨/年增加到120万吨/年;同意XX县区矾石沟煤焦矾石沟煤矿整合保留为1处,产能由45万吨/年增加到90万吨/年;
同意XX县区矾石沟煤焦大川河煤矿单独保留,产能由21万吨/年增加到45万吨/年;同意山西金业煤焦化集团古交原相煤矿单独保留,产能由120万吨/年调整为90万吨/年。
同意山西石鑫煤业重组整合保留1处,产能由84万吨/年增加到90万吨/年。重组整合后矿井名单为:
1、大同煤矿集团太原新桃园煤业(暂定名,矿井能力90万吨/年);
2、大同煤矿集团太原鸿福煤业(暂定名,矿井能力60万吨/年);
3、大同煤矿集团太原福巨源煤业(暂定名,矿井能力60万吨/年);
4、大同煤矿集团太原鸿雁煤业(暂定名,矿井能力45万吨/年);
5、大同煤矿集团太原铁鑫煤业(暂定名,矿井能力60万吨/年);
6、大同煤矿集团太原银宇煤业(暂定名,矿井能力60万吨/年);
7、大同煤矿集团太原台城煤业(暂定名,矿井能力45万吨/年);
8、山西煤炭运销集团古交鑫峰煤业(暂定名,矿井能力90万吨/年);
9、山西煤炭运销集团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