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
活动列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项目。在平安播出重要保障期,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重点帮助有线电视网络巡查工作。
县610办公室:协调涉及有关方面的广播电视平安防范工作,与广电部门建立信息反馈和应急机制,协调其他相关部门帮助广播电视部门做好平安播出、防范非法攻击破坏等工作。
县公安局:与广电部门建立信息反馈和应急机制。依法打击破坏广播电视平安播出的盗窃、损毁播出设施和对广播电视信号进行插播、干扰等违法犯罪活动,对非法进行广播电视传输活动的组织或个人依法进行查处。在平安播出重要保障期,协作广电部门做好与广播电视平安播出的相关保卫工作。 县财政局:突发事务发生后,根据《财政应急保障预案》对尽快复原广播电视基础设施,增加防范实力赐予适当的支持。
县直其他部门:遇有自然灾难等突发事务,需广电系统启动应急预案的,应刚好予以通报。
(六)广电系统外相关单位的主要职责
广电系统外与播出相关的单位是指广电系统外担当广播电视传输、播出业务,为广播电视供应传输通道或资源的单位或部门。其广播电视平安播出业务工作根据属地管理的原则听从当地广播电视平安播出指挥机构的统一管理和部署。
:保障广播电视播出部门供电平安,重要操作前或电力故障发生后,刚好通知广电部门做好应急打算或实行应急供电措施。
:刚好向广电部门通报将对广播电视播出造成影响的相关市政施工规划和施工状况,协商解决方法、实行必要的保障平安播出的措施。
:在对光缆网络进行应急抢修或例行割接前,通知广电部门做好应急打算,并尽量缩短影响线路传输的时间。
:提前通知广电部门可能影响广播电视光缆、有线传输的施工安排,同时提交有关施工线路图纸,获得广电部门认可后,在广电部门的监督下进行施工。
(七)镇(乡)人民政府职责
各镇(乡)人民政府要参照县广播电视平安播出领导小组的组成和职责,结合本地实际成立本级广播电视平安播出领导小组,负责本辖区的广播电视平安播出工作。
四、预防、监测与预警
(一)信息监测与报告
危害信息的收集是做好预警预防工作的前提和基础,对于突发事务和事故隐患要做到早发觉、早预防、早处置,通过事前防范,最大限度地降低或消退突发事务造成的影响和损失。广电系统要随时亲密留意播出异态,各播出部门要建立节目播出的监听、监看制度,县广电网络公司应充分利用社会和群众力气建立信号传输质量反馈体系,发觉问题刚好报告。
(二)预警预防行动
县广播电视平安播出领导小组要组织公安等部门,建立信息通报制度,刚好了解危害广播电视平安播出的动态,做好防范工作。亲密留意气象、水文、地震等部门对灾难性状况的预报,发生灾难性状况应主动同相关部门联系,了解灾难的发展动态。
(三)预警级别及发布
依据突发广播电视事务的性质、危害程度、范围、时间、地点等因素,将突发广播电视平安播出事务分为一般(IV级)、较重(III级)、严峻(II级)和特殊重大(I级)四级。突发事务的分级可依据事务发展适时进行调整。
县广播电视平安播出领导小组对收集、了解到的危害信息进行分析、评估,依据分析结果适时发布预警信息并向上级及有关部门报告和通报,提前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