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
项目
软件客户化开发合同
合同编号:
公司
甲 方:
乙 方:北京用友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分公
注:控股子公司请按实际名称填写)
签约地点:
签约日期:
本软件客户化开发服务合同 (以下简称“本合同”)由以下个月)
内为试运行期。在试运行期间,乙方根据甲方的要
验收合格,乙方向甲方提交项目相关的文档及源代码,项目开发工作结束。
客户化开发软件的升级:需求增加与需求变更:如甲方要改变附件一中所确定的
验收合格,乙方向甲方提交项目相关的文档及源代码,项目开发工作结束。
客户化开发软件的升级:需求增加与需求变更:如甲方要改变附件一中所确定的
求对系统进行维护和修改,以满足附件一所示的项目要求。
验收:运行期结束后,甲方应组织进行项目验收,并应于试运行结束后
内将验收报告书面通知乙方。如验收不合格,乙方经确认后应组织人员修改。如
客户化开发软件的模块和功能,双方必须协商另行签署合同,并按变更的内容进
行测算,重新确定客户化开发软件开发时间和开发价款。
验收合格,乙方向甲方提交项目相关的文档及源代码,项目开发工作结束。
客户化开发软件的升级:需求增加与需求变更:如甲方要改变附件一中所确定的
第六条 开发价款及其支付方式
由于乙方按照本合同的规定为甲方提供客户化开发软件的开发和本合同第五条
所约定的培训、试运行服务,甲方应支付给乙方总计为人民币
(大写:
元)的开发价款。(开发价款细目见附件二)
开发价款的支付方式及期限为:
本合同生效之日起
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开发价款总额的
%(百
分之
);
客户化开发软件安装调试合格后
日内,甲方将剩余
% (百分
付客户化开发软件的时间按延误时间顺延,并不承担延迟交付的责任。
付客户化开发软件的时间按延误时间顺延,并不承担延迟交付的责任。
之 )的开发价款支付给乙方。
甲方应另行向乙方支付乙方工作人员为提供本合同规定的服务
(包括但不限于开
付客户化开发软件的时间按延误时间顺延,并不承担延迟交付的责任。
付客户化开发软件的时间按延误时间顺延,并不承担延迟交付的责任。
发客户化开发软件、提供培训、运行维护、技术支持等)而发生的如下费用(如
、食宿费。
有):乙方住所地以外的差旅费(包括往返交通费及市内交通费)
第七条 甲方的保证
甲方应为乙方的开发工作提供配合协作,包括:
付客户化开发软件的时间按延误时间顺延,并不承担延迟交付的责任。
付客户化开发软件的时间按延误时间顺延,并不承担延迟交付的责任。
提
在合同生效后—日内向乙方提供如下设备及资料、原始数据:
如甲方未提供上述协助或设备、资料,造成乙方开发工作停滞、延误的,乙方交
在接到乙方通知后,甲方应按本合同的约定会同乙方对客户化开发软件进行验
收,接受乙方交付的合格的客户化开发软件,并为安装客户化开发软件作好各项
准备工作。
付客户化开发软件的时间按延误时间顺延,并不承担延迟交付的责任。
第八条 乙方的保证
乙方具有履行本合同、进行客户化开发软件的开发的合法资格。
乙方具有履行本合同、 进行客户化开发软件的开发并按时交付客户化开发软件的
技术人员、设备及其他必需的条件。
乙方保证,客户化开发软件本身及其使用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著作权、专利权或
商标权,同时也不侵害任何第三方的合法权利。
甲方因在本合同项下使用该客户化开发软件,
而导致第三方对甲方提起诉讼或控
告,指控甲方侵犯其著作权、商业秘密、专利权或商标权等合法权利,乙方应以
自己的费用应诉或处理相关的事务。
只要甲方立即将任何此类索赔以书面形式通
知乙方并授权乙方予以处理,乙方将为最后的判决或解决方案支付所有费用。乙
方有权自行决定对此类索赔进行辩护并予以解决;未经乙方事先书面同意,甲方
不得解决此类索赔或予以妥协。甲方应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协助。
如果该客户化开发软件本身或其使用已经或依乙方的判断即将侵害他人的著作
权、商业秘密及专利等权利时,乙方可自行决定采取充分必要的措施,以使甲方
得以继续使用该客户化开发软件、 其替代或修改软件, 在使用替代或修改软件时,
乙方应保证其功能与客户化开发软件相等且不存在侵权问题。
第九条 所有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