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
合同期满或双方协议解除合同时,如承租方无违约行为,出租方将押金归还给承租方。
3、承租方还车时须交纳交通违章保证金800元人民币,在十五个工作日后,经确定在租赁期间无违章记录即退还。
第八条 车辆保险
1、出租方为租赁车辆办理了车辆损失险,盗抢险、自燃险、第三责任险。承租方可自愿购买其他险种,费用由担当方自理。
2、车辆在租赁期间内如发生保险事故,承租方应马上通知交通管理部门的出租方,出租方届时应帮助承租方向保险公司报案,承租方必需帮助出租方办理此事故的相关事宜,并支付因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如属于保险赔付范围的费用有保险公司担当;属于保险责任免赔或其他缘由导致保险公司拒赔的损失由承租方担当。
第九条 违约责任
1、出租方未能按合同多约定的交车时间向承租方供应所租车辆,。
2、承租方未经出租方同意逾期返还车辆的,。
3、承租方在租赁期间发生操作不当或其他外部缘由引起的车辆损伤,如可办理保险索赔的,承租方应向出租方支付总修理费用(以保证公司评估为准)30%的加速折旧费和停驶损失;如属于保险责任免除范围的,由承租方担当全部的修理费用和停驶损失。
第十条 担保条款
担保方:_____________________(个人签字、单位盖章)愿为承租方供应担保,如承租方发生违约行为,担保方愿担当连带责任。
第十一条 合同解除
1、因车辆状况缘由导致车辆无法正常行驶时,承租方有权解除合同。
2、未经出租方许可承租方拖欠租金超过3日,出租方有权随时随地收回车辆并解除合同。
3、在下述任何一种状况发生时,出租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车辆,并不返还租金和押金,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和经济损失由承租方担当
(1)承租方利用所租车辆从事违法犯罪活动。
(2)承租方将所租车辆转让、转租、出售、抵押、质押。
(3)承租方擅自将车辆开出海南省区域。
(4)从事其他有损出租方车辆合法权益的活动。
第十二条 合同的效力
1、本合同自出租方、承租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由出租方、承租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汽车租赁登记表》,《租赁车辆交接单》是合同的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三条 争议的解决
有关合同的一切争议,双方经协商解决未能达到一样的,任何一方可向出租方所在地的法院提出起诉。
出租方: 承租方: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关于个人车辆租赁合同范本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甲、乙双主本着同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 乙方恳求并承诺:
1、 向甲方供应真实、合法的证件:身份证、全家户口本(个人承租者)、营业执照副本、法人代码证、承租人或承租人指定的机动车驾驶人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