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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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与安全 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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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57
**市看守所、拘留所(含武警中队迁建,下同)迁建项目
本项目在**市谷村镇,位于**市垃圾处理厂以南、以西,栗园路以北。
搬迁新建。
本项目建设单位为**市公安局。
⑴**市现看守所始建于1964年。随着**市经济社会发展和日益复杂的社会治安形势,**市看守所设计押量100人,现实际关押220余人,监舍面积小,关押人员拥挤,该所年久失修,现监所设施已严重老化,在押人员的合法权益和人身安全难以得到保障,也不符合公安部关于看守所等级达标的要求。同时,由于**市现看守所处于市中心城区,四周居民稠密,环境复杂,既不便于监所管理,也不利于监所安全。
⑵**市拘留所位于**市文昌前街,四周居民稠密。目前由于“二所”不在一个集中区域内,各个关押区都要配置多名武警人员监视关押人员,如果一旦出现暴狱等事件,单单一个监所的力量是不足以抵挡的,还要另聘其他的武警人员值守岗位或参与行动。很显然,这就造成了警值人员的浪费,人力资源不能得到有效的整合利用,从另一角度来说,也相对削弱了单个监所的警力。从而增加了隐患因素发生的几率。另外,由于“二所”不在同一地点,在押送犯罪嫌疑人的过程中,同样也会增加运输成本和押运途中的危险性。
本项目拟从2008年7月份到2009年底投资3000万元,在**市谷村镇新建一设计关押容量为900人的大型看守所,日均押量为300人的拘留所。拟建“二所”占地面积约51000平方米,建筑面积20000平方米。明细项目如下表:
序号
建设内容
建设规模
指标m2/人
面积m2
一
看守所、拘留所土地费用
51000
二
看守所房屋建筑
16510
1
在押
人员
用房
监室
6570
禁闭室
54
物品储藏室
135
医务室
270
伙房
360
罪犯劳动用房
522
其他用房
855
小计
8766
2
民警用房
管理用房
1008
特殊业务用房
1323
行政办公用房
1944
民警生活用房
1105
小计
5380
3
武警用房
营房
1200
执勤工作用房
300
小计
1500
4
附属用房
864
三
拘留所房屋建筑
3490
1
拘
留
所
用
房
拘室
1200
2
教育用房
200
3
医疗用房
300
4
文体用房
500
6
行政管理用房
1000
7
附属用房
290
二、三项合计
20000
本项目按照立足现实,适当超前的原则规划、建设。项目全面竣工交付使用后,一方面应解决目前**市看守所严重超负荷运转,在押人员的合法权益难以保障的现实问题,另一方面应适应社会发展,满足未来若干年内打击违法犯罪、维持社会安定、保障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的需要。
⑴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和公安部发布的建标[2000]165号关于批准发布《看守所建筑设计规范》的通知(JGJ127-2000);
⑵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和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关于批准发布建标[2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