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
股权收益权转让及回购协议
编号:()
并经乙方同意的,则回购日为甲方提前履行完毕回购义务之日)。
:指本信托按照信托文件成立之日,以乙方实际转让信
托资金日期为准。
:6月22日、12月22日(如遇非工作日,顺延至下一工作日)及预期回购日。
:业绩评估日6月22日对应的业绩评估基准日为当年
3月31日;业绩评估日12月22日对应的业绩评估基准日为当年9月
日;预期回购日对应的业绩评估基准日为上一个业绩评估日对应的业绩评估基准日。
:指乙方为本信托开立的、用于存放信托资金、支付相
关信托费用和分配信托利益的专用银行账户。
:指人民币元。
:指中国大陆法定公休日和法定节假日以外的日期。
,均按《信托协议》定义和含义执行。
标的收益权的转让及具体资金用途
,甲方转让给乙方的股权收益权是指基于标的股权产生的取得标的股权所对应全部收益的财产性权利,该等收益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标的股权在任何情形下的卖出收入;
2)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标的股权因送股、公积金转增、拆分股权等而形成的派生股权在任何情形下的卖出收入;
3)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因持有标的股权和派生股权(如有)而取得的股息红利等;
4)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标的股权和派生股权(如有)产生的其他收入;
5)若在本信托存续期间,目标公司解散后标的股权所对应的剩余财产;
6)甲方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章的规定、司法机关的裁决或本协议
约定,依法对外转让或以其他方式处置标的股权和派生股权(如有),所获得的全部收益。
上述收益不包括因获得该收益而实际发生的交易费用、税费以及法律法规强制缴纳的费用(如有)。
转让价款
甲方向乙方转让的本协议项下标的收益权总价款为人民币【
】亿元,
最终以本信托项下所有委托人实际交付的信托资金金额为准。
甲乙双方同意,以下条件全部满足后,乙方按照本协议第
向甲方支付转让价款:
1)本协议已签署并生效;
2)本信托已生效;
3)甲方已向乙方提交签订本协议所必要的所有文件,包括但不限于甲方公司股东会、董事会或其他有权机构作出的合法有效决议,同意
将标的收益权转让给乙方,并同意按照约定回购上述收益权及履行本协议其他约定义务;
4)甲方同意按照乙方要求认购信托业保障基金,且签署的《信托业保障基金委托认购协议》已生效
5)各方均未发生违约情形。
)种方式进行支付:
1),乙方应于【3】个工作日内将转让价款一次性支付至甲方指定账户;
2)本协议项下转让价款分N笔支付,
部满足后【】个工作日内,乙方支付第一笔转让价款,第一笔
转让价款以本信托第一期实际募集的金额为准;,且本信托第N期募集完成日后【】个工作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第N笔转让价款,第N笔转让价款以本信托第N期募集的信托资金金额为准。
甲方指定的接收转让价款的账户如下:
户名:有限公司
开户行:
账号:
大额行号:
自转让日(如转让价款分笔支付的,则为第一笔转让价款支付日)起
视为本协议项下的标的收益权转让完成,
款约定的标的收益权。
转让价款的资金用途
本协议项下标的收益权转让价款的用途为:补充甲方日常经营发展的需要。
文件资料的移交
【10】个工作日内,甲方应根据乙方的要求向乙方移交证明甲方合法持有标的股权及股权收益权所必要的全部证明文件和资料(如有),包括但不限于甲方向目标公司股权出资的验资报告、出资证明书、目标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