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
二、稿件收取
收到作者提交的稿件后,要对书稿进行细致检查。
1.检查书稿是否“齐、清、定”
“齐”指书稿项目完整,一般包括:内外封(包括书名、作者名单、作者署名、著作方式、出版者等)、书目、序(前言)或编写说明、凡例、检字表(音序或形序)或条目索引、正文、附录(含参考文献、参考答案)。其中,内外封、书目、正文必不行少。如个别项目作者因故短暂无法交稿,应与其约定最终的交稿时间。
“清”指书稿字迹清晰,排版录入员能够辨识。现在一般要求作者供应电子文稿及打印样。书稿中如有国际音标、古文字、少数民族文字、插图、表格等内容,要特殊检查其是否正确、清楚。
“定”指作者交付的书稿是最终定稿,作者不能在编辑出版过程中随意改动文稿,尤其不能大幅度改动。
2.检查书稿是否达到约定要求
假如书稿在规模、体例、内容和质量等方面,未达到约定的编写要求,可以退作者修改。假如作者拒绝修改,或经反复修改仍达不到要求,可作退稿处理并终止约稿合同,并可按10~15元/千字给付作者资料费。作者自行投稿的,一般不付退稿资料费。
假如作者交付的书稿达到约定的要求,即可起先对书稿进行编辑加工。
3.关于自然来稿的处理
收到自然来稿,须交总编室登记,记录书稿名称、作者、篇幅(页数;书稿是否齐、清、定)、收稿时间,并尽快做出处理(依据《著作权法》,收稿后六个月内必需将处理看法通知作者,否则视为同意出版)。如认为没有出版价值,即行退稿(挂号寄出或请投稿者自行取走),并作退稿登记(注明退稿时间和退稿方式)。如认为有出版价值,填写选题申报单,并按程序进行选题论证。论证通过且正式发稿后,与作者订立图书出版合同;论证未获通过,则作退稿处理。
三、编辑加工
经过检查,确认作者所交书稿达到齐、清、定,且达到约稿要求,即可起先编辑加工工作。与此同时,责任编辑要制订生产进度倒计时表,确保按时出书上市。图书的编辑加工,一般须经过“三审”,即初审、复审、终审。
1.初审
初审编辑(一般为责任编辑)一般应先翻阅书稿的书目、凡例、前言以及三分之一左右的正文,了解全书的基本内容、编写特点、结构和体例等,然后再通读书稿,进行编辑加工。初审工作主要包括:
(1)改正书稿中出现的字词错误、读音错误、学问性错误、语法错误、逻辑错误、欧化错误、观点错误等。
(2)统一全书体例,包括统一各级标题、格式、数字用法等。
(3)在书稿上标注需特别制作的内容,如国际音标、古文字、少数民族文字、外文、插图(要求美编设计的,须填写通知单)、表格等。
(4)核查引文、出处和索引;核查参见、互见项目,核查配套内容或项目;核查有关专业学问;核对或核算参考答案。
(5)检查书稿项目,按依次排次(外封,内封,书目,前言或编写说明、凡例、音节表、检字表或笔画索引等,正文,附录、参考文献、参考答案等),并自内封起先,按依次戳记或填写页码。
(6)填写加工记录,并撰写审读报告(对书稿的内容、特色、学术及文字水平、社会效益及经济效益、文字质量、学术地位、是否达到正式出版要求等进行评价)。
2.复审
初审完成后,由编辑室主任支配有资格的编辑人员(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