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郑州市集体土地上村民住宅建设规划
治理暂行方法
第一条 为增强郑州市市区集体土地上村民住宅建设的
规划治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土地治理法?、?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 乡规划法〉方法?、?郑州市城第七条 各区〔管委会〕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应在接到申
请之日起
,报区政府〔管
委会〕审批.
各区政府〔管委会〕在收到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的初审意
见后,应当在
,由区〔管
委会〕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核发由全省统一印制和编号的建设 工程规划许可证,并按规定备案;对不符合条件的,不予核 发并书面说明理由.
第八条 在城市、镇总体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范围内集
体土地上建设临时住宅的,在不影响近期建设规划或者限制 性详细规划的实施以及交通、市容、平安、文物保护等情况
村民应当持土地使用证件、房屋平面布置图和建筑单体 图等材料,申请办理临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第九条 临时建设工程的使用期限不得超过两年,使用
期满后确需延期的,应当在期限届满三十日前向原批准机关 提出申请,经批准可延期一次;延长期限不得超过一年.
第十条 郑州市市区城市、镇规划区内村民申请办理建
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应当取得由土地部门发放的宅基地证 或土地权属证实.
条 市城市规划区以外,在乡、村庄规划区内使
用原有宅基地或者村内空闲地进行住宅建设的,村民应当持 本人身份证及户口簿、宅基地证或相应的土地权属资料、村 民委员会书面意见、建设图纸等材料,向村民委员会申请办 理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经村民委员会同意后报乡镇人民政 府审批.
符合条件的,核发由全省统一印制和编号的乡村建设规划许 可证,并报所在区〔管委会〕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备案;对不 符合条件的,不予核发并书面说明理由.
第十二条 申请人在取得规划许可证十二个月内未开工
建设的,应当在有效期届满三十日前向核发机关提出延期申 请, 关决定不予延期的,规划许可证自行失效.
第十三条 区〔管委会〕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或者乡镇人
民政府负责村民住宅建设放线、定位.
经实地放线后,申请人方可开工建设.
房屋竣工后,区〔管委会〕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或者乡镇 人民政府应对村民住宅建设是否符合规划许可内容予以核 实.
第十四条
的,可以委托他人办理,并提供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身 份证实.
第十五条 未依法取得规划许可证的村民住宅,在城中
村改造和旧城改造时不计入安置基数,相关行政主管部门依 法不予办理营业执照、暂住户口、房屋登记等手续.
第十六条以欺骗等不正当手段取得规划许可证的,由
发证机关依法予以撤销.
第十七条 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及区政府〔管委会〕、乡
镇政府的工作人员有出具虚假证实、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等 违纪行为的,由其所在单位、上级主管部门或监察部门依法 给予党政纪律处
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 刑事责任.
第十八条 本方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第十九条 县〔市〕、上街区参照执行.
出师表
两汉:诸葛亮
先帝创业未半而中道崩殂, 今天下三分,益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