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西安邮电大学MBA论文撰写流程图
学生和指导教师商定论文题目,提交立题申报表给MBA教育中心
经管院主管副院长对论文题目进行审核
审核未通过者
审核通过者
撰写开题报告
开题报告答辩
答辩通过者
答辩未通过者
撰写论文
修改开题报告
提交论文进行查重
查重率高于30%者
查重率低于30%者
论文盲审
修改论文
盲审未通过者
盲审通过者
论文答辩
修改论文
西安邮电大学MBA学位论文写作及答辩流程
时间进度安排
具体环节内容
4月上旬
参加MBA教育中心论文开题辅导报告,了解论文写作相关事项。
5月上旬
学生和指导教师协商确定论文题目,填写《西安邮电大学MBA论文选题方向登记表》,填写完毕后按要求发至MBA教育中心。
5月下旬
经济与管理学院主管副院长审核论文选题,审核通过者,开始撰写论文开题报告。审核未通过者,重新选题。
6月
开题报告答辩,答辩通过者,开始撰写论文。答辩未通过者,修改开题报告。
7月——次年2月
论文撰写阶段。
次年3月1日前
论文定稿(论文格式符合写作规范,论文内容以指导教师同意为准)。
次年3月1日
论文电子版发送至MBA教育中心邮箱,参加学位办“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系统”论文检测,检测不合格在两周内修改,否则不予参加论文盲审。
次年4月1日
论文盲审,盲审不合格需按要求于两周内修改,否则不予参加论文答辩。
次年5月下旬
参加正式论文答辩。
注:参加答辩以前,必须公开发表一篇论文(有刊号),并将公开发表的论文作为学位论文的附件。发表论文的时候注明是西安邮电大学MBA学员。
《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34号
《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办法》已经2012年6月12日第22次部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并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同意,现予发布,自2013年1月1日起施行。
教育部部长
2012年11月13日
第一条为规范学位论文管理,推进建立良好学风,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严肃处理学位论文作假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向学位授予单位申请博士、硕士、学士学位所提交的博士学位论文、硕士学位论文和本科学生毕业论文(毕业设计或其他毕业实践环节)(统称为学位论文),出现本办法所列作假情形的,依照本办法的规定处理。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包括下列情形:
(一)购买、出售学位论文或者组织学位论文买卖的;
(二)由他人代写、为他人代写学位论文或者组织学位论文代写的;
(三)剽窃他人作品和学术成果的;
(四)伪造数据的;
(五)有其他严重学位论文作假行为的。
第四条学位申请人员应当恪守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在指导教师指导下独立完成学位论文。
第五条指导教师应当对学位申请人员进行学术道德、学术规范教育,对其学位论文研究和撰写过程予以指导,对学位论文是否由其独立完成进行审查。
第六条学位授予单位应当加强学术诚信建设,健全学位论文审查制度,明确责任、规范程序,审核学位论文的真实性、原创性。
第七条学位申请人员的学位论文出现购买、由他人代写、剽窃或者伪造数据等作假情形的,学位授予单位可以取消其学位申请资格;已经获得学位的,学位授予单位可以依法撤销其学位,并注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