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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个税筹划攻略.doc

上传人:junjun2875 2016/12/25 文件大小:89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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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新个税筹划攻略: 9-12 月工资年终奖可减税 1-7-27 15:35:29 上海金融报根据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表决通过的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个税费用扣除标准将从现行的 2000 元提高到 3500 元, 并将现行的 9 级超额累进税率调整为 7级, 第一级税率为 3%。修改后的个税法将于今年 9月1 日起施行。随着费用标准的提高,以及税级和税率的变化,原来的工资薪金的税务筹划方案也将随之调整解读新个税法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定对个人所得税法作如下修改: ●第三条第一项修改为: " 工资、薪金所得,适用超额累进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十五。" ●第六条第一款第一项修改为:" 工资、薪金所得, 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三千五百元后的余额, 为应纳税所得额。"●9月1 日起实施调整后的 7 级超额累进税率表: 全月应纳税所得额=扣除三险一金后的月收入- 个税费用扣除标准( 3500 元)。也就是说,实际的工资薪金额= 全月应税所得额+ 三险一金扣除额+ 费用扣除标准( 3500 元)。由于新的个人所得税法没有对全年一次性奖金计税办法作出新规定,即国税发[2005]9 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等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方法问题的通知》继续有效。因此,到 9 月份必须对原筹划的最后 4 个月工资和年终奖金发放方案进行调整,以求达到税率最低的筹划目的。新税法筹划有讲究虽然新的个人所得税法将费用扣除标准从现行的 2000 元提高到 3500 元,并将现行的 9 级超额累进税率调整为 7 级, 第一级税率从 5% 降为 3%。但是, 税务筹划的方法仍是降低个人应税所得的边际税率, 即通过筹划使全年一次性奖金适用的税率低于或等于月工资适用的最高税率,从而使工资薪金所得最大限度地享受低税率的方法。●9至 12 月工资薪金发放筹划方案根据新的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 7 级超额累进税率,经计算后将 9至 12 月工资薪金发放的筹划方案列表如下: 9至 12 月应税所得额区间是指 9至 12 月全部工资总额扣除 4 个月的三险一金和费用标准 3500 元的金额; 月度发放区间是指月工资扣除三险一金和费用标准 3500 元的金额;年终发放区间是指年终奖金的金额。公式如下: 9至 12 月应税所得额区间=9至 12 月全部工资总额-4× (每月的三险一金扣除额+ 费用扣除标准 3500 元) 月度发放区间= 每月工资发放额- 三险一金扣除额- 费用扣除标准( 3500 元)。年终发放区间= 年终奖金的金额。●工资薪金发放筹划方案的应用第一步计算 9至 12 月应税所得额。根据工资薪金发放既定的政策,计算 9至 12 月的月度工资额和年终奖金额, 将每个月的月度工资额和年终奖金加总计算得到全部工资总额,再扣除 4 个月的三险一金扣除额和 4 个月的费用扣除标准。公式如下: 9至 12 月应税所得额= 月度工资额× 4+ 年终奖金额-4× 每个月的三险一金扣除额-4× 费用扣除标准( 3500 元)。第二步从表二中查找最佳的筹划方案。根据第一步计算的 9至 12 月应税所得额, 从表二中"9至 12 月应税所得额区间" 列找到相应的行, 该行与" 月度发放区间"和" 年终发放区间" 列相对应单元格的数据, 就是月度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