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
工程项目承包合同书
甲方:
乙方:
根据国家合同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乙方同意承接甲方(工程名称),双方商定合同内容如下:
一、工程概况工程名称:
二、承包方式:包工包料三、工程范围:
四、质量要求:费率按照相关规定计取、材料价格按照《许昌市工程造价信息》2017年第2期执行
(未包含的材料价格按现行市场价执行,市场价由发包人、承包人双方市场竞争性谈判后确定)执行)。
十^一、竣工验收
竣工验收:工程完工后乙方应进行工程质量、竣工资料的自检和整改,并达到合同约定质量标准,经监理工程师或甲方现场工程师确认并签署质量合格文件,诵过质监机构竣工检杳(如需耍)后,报甲方组织验收。诵过竣工验收后办理竣工工程和竣工资料移交手续(竣工资料包括但不限于竣工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施工组织设计、材料合格证及复检报告、隐蔽及分项工程验收单等),同时提报质量保证书。
十二、竣工结算1、承包人在本工程竣工验收通过后~~30天内向发包人提供完整的结算资料
和工程竣工结算报告,发包人在收至I]资料后30天内给予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
(不包括甲、乙双方核对时间),因承包人原因造成结算未能及时上报的,工程剩余尾款将延迟支付。
2、承包人应积极配合发包人或其委托的咨询公司对工程结算的审核,若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发包人对工程结算审核无法进行的,责任由承包人承担。发包
人对工程结算报告确认时间相应顺延。如发包人提岀审核意见,承包人在10天内未提出异议,视为承包人同意
3、在双方确认工程竣工结算金额后,发包人按合同约定向承包人支付至合同约定的工程竣工付款比例。
4、双方对工程竣工结算价款发生争议时,双方首先协商解决,发包人对工程结算报告确认时间相应顺延。
5、乙方递交的工程结算交由甲方委托的咨询公司审核的,乙方应保证所报工程结算未多估冒算,若咨询公司对所报工程结算的核减金额超过乙方所报工程结算价5%(不含5%)的,超过部分的核减咨询费用由乙方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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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竣工结算报告:乙方向甲方提交的工程竣工结算报告,应附有支持文件,主要包括但不限于:到该完工移交手续注明的日期为止,乙方根据合同所自行实施并完成的所有工程的价值;除质量保修金外,乙方认为作为完工结算,根据合同或其他约定,乙方应得到的任何其他应付款额总计;到该完工移交手续注明的日期为止,甲方已经支付给承包人的所有付款的明细及其总额。
7、乙方如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供完整的工程竣工结算资料,经甲方催促后。
14天内仍未提供或没有明确答复,,甲方有权根据已有资料进行审查5,并按照甲方或其委托的造价咨询机构核定的结算为准与乙方办理结算手续,乙方应予同
丿意、。
十三、其它
1、开工前乙方应到甲方相关部门办理有关安全的相关手续并交纳一定数额的安全保证金。数额以甲方相关部门规定为准。
2、乙方负责施工现场垃圾的清理外运,做到工完场清。乙方清理垃圾时不得给甲方或其他第三方造成任何不良影响。因垃圾清理不当造成的所有罚款、赔偿均由乙方承担。
3、在施工期间,乙方施工人员因病治疗、工伤死亡、机械设备及其他一切安全事故均由乙方承担经济责任及其他法律责任并承担甲方对乙方的处罚。
4、乙方应严格按照合同要求按时、保质完成工程,否则每延期一天,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500元。工程经验收不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