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
KCPC/IR-3:2005
建筑涂料认证实施规则
1. 适用范围
本规则适用建筑内、外墙涂料认证。
2. 认证模式
抽样检验+初始工厂审查+获证后监督。
3. 认证的基本环节
认证申请
抽样认证结果评价与批准由认证机构负责对抽样检验、工厂审查结果综合评价,评价合格后对申请人颁发认证证书(每个申请单元颁发一张认证证书),并与申请人签订认证证书和标志使用协议。认证证书和标志的的使用应符合认证机构的有关规定。
认证时限认证时限是指自受理申请之日起至颁发认证证书时止所实际发生工作日,包括抽样检验时间、工厂审查后提交报告的时间、认证结论评价和批准时间、以及证书制作时间。
抽样检验时间一般为30个工作日(因检验项目不合格,企业进行整改的复检的时间不计算在内),从收到样品和检验费用起计算。
工厂审查后提交报告时间为5个工作日,以检查员完成现场审查、收到生产厂递交了符合要求的不符合项纠正措施报告之日起计算。
认证结果评价、批准时间及证书制作时间一般不超过10个工作日。
获证后监督
一般情况下从获证后10个月起,对生产工厂进行监督审查。在证书有效期内,每年至少对工厂进行一次监督审查。如发生下述情况之一可增加监督审查频次:
1)获证产品出现严重质量问题或用户提出严重投诉并经查实为持证人责任的;
2)认证机构有足够理由对获证产品或主要性能标准提出质疑时;
3)有足够的信息表明生产厂因变更组织机构、生产条件、质量管理体系内容等,从而可能影响产品符合性或一致性时。
监督内容获证后监督的主要内容为认证产品一致性检查,并抽取样品送检验机构检验,见认证机构根据工厂质量保证能力的要求,对工厂进行监督复查。《工厂质量保证能力要求》(附件)规定的第3、4、5、9条是每次监督复查的必查项目,其他项目可选查,在4年的证书有效期内至少覆盖《工厂质量保证能力要求》中的全部项目。
监督审查人日数根据所申请认证的单元数量确定,并适当考虑工厂的生产规模,通常为初始工厂审查人日数的三分之一,但不少于两个人日。
获证后的抽样检验原则上,每一种类的涂料每年至少应进行一次检验。抽样检验的样品应在工厂生产的合格品中(包括生产线、成品库、市场)随即抽取。认证检验采用的标准所规定的项目均可作为抽样检验项目。认证机构可针对不同产品的不同情况,以及其对产品的安全或主要功能性影响的程度,进行部分或全部项目的检验。
结果评价监督检查合格后,可以继续保持认证资格并使用认证标志。监督检查时发现的不合格(含抽样检验项目的不合格)应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整改,逾期将撤销认证证书、停止使用标志,并对外公告。
5. 认证证书
认证证书的保持认证证书的有效性认证证书应包含与抽样检验报告描述内容一致的内容。
认证证书有效期4年。在证书的有效期内,有证据表明认证涂料不能持续满足认证要求且在规定时间内不能完成符合要求的整改,将撤销或暂停认证证书。
认证产品的变更
变更的申请
获证后的产品,如果生产条件或原材料、添加剂以及质量体系等方面可能影响产品一致性的任何更改,在实施前均应事先向认证机构提出变更申请。
变更评价和批准认证机构根据变更的内容和提供的资料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