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品和精神药品经营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立法目的和依据?目的: 1、加强***品和精神药品的经营管理。 2、保证***品和精神药品的合法、安全流通,防止流入非法渠道。?依据: 根据《***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制定本办法。经营管理制度?国家对***品和精神药品实行定点经营制度。未经批准的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从事***品和精神药品经营活动。第二章定点一、经营企业分类 1、全国性批发企业 2、区域性批发企业 3、专门从事二类精神药品的批发企业 4、药品零售连锁企业二、全国性批发企业的审批?1、批准部门: 国家局?2、申办程序:事先公告—企业申报—综合评定—择优确定?3、申办时限:省局受理( 5日) —国家局审查和现场检查( 35日),合格的下达批准文件,在药品经营许可证中注明。不合格的书面说明理由。区域性批发企业的审批?1、批准部门: 省局?2、申办程序:事先公告—企业申报—综合评定—择优确定?3、申办时限:市局受理( 5日) —省局审查和现场检查( 35日),合格的下达批准文件,在药品经营许可证中注明。不合格的书面说明理由。***品、一类精神药品供药责任区域的确定?全国性批发企业、区域性批发企业供药责任区域的确定因素: 各地区人口数量、交通、经济发展水平、医疗服务情况等。供应能力的规定?1、全国性批发企业: (1)90% 以上的品种; (2)四个月的销售量。?2、区域性批发企业: (1)60% 以上的品种; (2)两个月的销售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