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宣传教育中心文件
安监宣教字[2005]18号
关于举办安全风险评价、事故应急预案及
安全管理实务高级研修班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安全生产法》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国发〔2004〕2号)等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要求,生产经营单位必须对所有从业人员进行必要的安全生产技术培训,其主要负责人及有关经营管理人员、重要工种人员必须接受规范的安全生产培训;并规定各级政府部门和企业应当制定重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确保本地区、本单位建立并保持对重大事故的应急能力。为了帮助各单位全面贯彻《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和国务院《决定》,做好重大危险源辩识、风险评价与监控工作,掌握事故应急预案的编制、修订完善及演练目标和现代安全生产管理的最新方式方法,根据《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和要求,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宣传教育中心决定联合大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在大连举办“安全风险评价、事故应急预案及安全管理实务高级研修班”,望各单位积极组织本单位、本系统有关人员参加。
一、参加对象
各级安全监督机构管理人员;交通系统安全监管领导、业务骨干及企业安全负责人;各安全评价单位业务骨干、各行业生产主管、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安全处(科)长、安技(安质、安环)部经理,各级工会及其他从事与安全管理、应急救援等相关工作的有关人员。
二、研修内容
(一)当前安全生产形势与最新政策及法律、法规释疑
、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发展趋势
(二)企业风险分析与危险有害因素的辨识及其评价方法
、要求和安全对策
(三)事故应急预案的编制及演练
、编制过程及方法
、准则、演练方法与目标
(四)工伤保险与工伤事故处理技巧
(五)现代安全生产管理方法
、方法与主要工作内容
三、研修方式
1、为确保教学质量,将请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有关领导和有关机构专家、教授授课,并辅以讨论交流;
2、每期培训结束后将组织到当地先进单位进行安全工作实地考察;
3、经考核合格者颁发培训《合格证书》。
四、时间及地点
2005年8月18日——8月23日大连市
五、有关费用与报名办法
,资料费实收,统一安排食宿,费用自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