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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快发展旅游业工作意见|旅游业现状
旅游业是经济社会发展的“朝阳产业”,我县文化底蕴深厚,旅游资丰富,旅游业具有广阔的发展前景。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做大做强旅游产业,推动我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特提、建设局、环保局、农委、林业局、水务局、交通局、扶贫办等部门项目资金,重点向旅游业倾斜,切实加大旅游业的投入。9、积极引导社会投资。创新旅游投融资体制,以项目为载体,以资产为纽带,形成投资主体多元化、融资渠道多样化、运作方式市场化的投融资体。制。在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允许有条件的旅游景区(点)实行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通过租赁、承包、拍卖经营权等形式,吸引社会资金投入旅游产业。加大对旅游项目招商引资人员奖励力度,对实际投入资金超1000万的旅游开发项目,按照《颍上县招商引资奖励办法》执行。五、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实现旅游产业快速发展10、优先旅游项目用地。对符合我县旅游发展总体规划的重点旅游项目,国土部门优先报批、优先供地。旅游项目建设用地,可通过出让等有偿使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一次性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有困难的,可分期付款。利用集体土地、林地、水面等兴办生态旅游项目,且不改变土地性质或现状的,投资者可以通过承包、租赁、联营等方式取得使用权或经营权。11、实施投资优惠政策。兴建旅游饭店、景区、景点、游乐项目、农家乐、公园等新项目。一次性固定资产(不含土地)投资额达500万元(含)至1000万元的,由县财政比照土地净收益的30%标准予以奖励;投资额达1000万元(含)至3000万元的,由县财政比照土地净收益的40%标准予以奖励;投资额达3000万元(含)至5000万元的,由县财政比照土地净收益的50%标准予以奖励;投资额达5000万元以上的,实行“一事一议”。旅游建设项目完成的固定资产投资额,由县旅游发展委员会按规定程序认定,兑现奖励。12、实行财税扶持政策。对固定资产(不含土地)一次性投入500万元以上的旅游项目,从开业之日起,所得税地方分成部分实行“前2年全额扶持、后3年减半扶持。”对固定资产(不含土地)一次性投入3000万元以上的旅游项目,从开业之日起,2年内企业缴纳的营业税全额扶持,所得税地方分成部分实行“前2年全额扶持、后3年减半扶持。”13、加大旅游奖励力度。建立品牌激励机制,对于新建的2a、3a、4a、5a级旅游景区,分别奖励20万元、100万元、500万元、1000万元;对新建2星、3星、4星、5星级旅游饭店,分别奖励20万元、100万元、1000万元、3000万元;对新评定的省级农家乐旅游示范点或旅游商品生产定点企业,一次性奖励5万元;对新评定的省级旅游乡镇、优秀旅游乡镇和最佳旅游乡镇,分别奖励20万元、30万元和50万元;对招徕外地游客一年内达5000人次以上的旅行社,每人次奖励2元。县内新评为省十强旅行社的,给予一次性奖励10万元。六、加大旅游产品开发建设,提高市场竞争力14、加快旅游资开发。实施旅游战略,大力发展生态旅游、乡村旅游,积极培育工矿旅游、文化旅游、民俗风情游等特色旅游项目,重点开发一批特色鲜明、内涵丰富、品位较高的休闲度假旅游项目,形成新的产品优势,增强旅游发展后劲。15、实施旅游品牌战略。进一步整合全县旅游资,积极打造“颍上湿地旅游”新品牌,着力推进八里河景区、迪沟景区创建5a级旅游景区;八里河景区要依托湖区优势,加强生态保护,提高旅游品位,推出互动式、体验式旅游项目,严禁在风景区无序建设,打造“皖风徽韵、梦里水乡”的特色景观;迪沟景区要依托竹音寺、生态园,加强生态湿地保护,挖掘景区自然、人文内涵,打造“竹刹霜钟、梵音袅袅;人水和谐、物我两忘”旅游意境;加快尤家花园及尤氏故居修复开发,再现“将军府邸、皖北名园”的独特魅力;盘活小张庄景区存量资,展示“皖北名珠”、全球“500佳”的熠熠风采;加快开发耿棚林场、灵台湖、焦岗湖、南照、杨湖淮河风情、双集茶文化、黄坝红色旅游等旅游项目;充分利用八里河、焦岗湖、灵台湖水资优势,继续举办全国性垂钓大赛,推出钓鱼运动旅游。16、突出管仲文化特色。加大管仲文化、淮河文化旅游资开发力度,加快规划、建设中国管园,恢复管谷村管子故里、孔子拜谒处历史景观,整修扩建管鲍祠、清凉寺、尤氏故居、甘罗墓,配套建设颍上歌舞剧院、颍上体育中心、花鼓灯基地等公益设施,加强管仲文化研究,传承和弘扬管仲文化和花鼓灯、推剧等非物质文化遗产,丰富旅游的文化内涵,打响管仲文化旅游品牌。17、加快发展乡村旅游。以小张庄为龙头,结合新农村建设,合理布局、着力培育一批全国农业旅游示范点、星级“农家乐”、特色旅游村镇。积极鼓励引导农民利用庭院、池塘、果园、竹林、菜地等田园景观和自然生态、乡村人文资吸引旅游者,为旅游者提供以体验“农家乐”生活为特色的观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