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编号: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报批本) 项目名称: 普安县青山镇林场免烧砖厂建设项目建设单位: 普安县青山镇林场免烧砖厂贵州绿宏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日期:二〇一五年十一月普安县青山镇林场免烧砖厂建设项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说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由具有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资质的单位编制。 1 、项目名称——指项目立项批复时的名称,应不超过 30 个字(两个英文字段作一个汉字)。 2、建设地点——指项目所在地详细地址, 道路、铁路应填写起止地点。 3 、行业类别——按国标填写。 4 、总投资——指项目投资总额。 5 、主要环境保护目标——指项目区周围一定范围内集中居民住宅区、学校、医院、保护文物、风景名胜区、水源地和生态敏感点等,应尽可能给出保护目标、性质、规模和距厂界距离等。 6、结论与建议——给出本项目清洁生产、达标排放和总量控制的分析结论,确定污染防治措施的有效性,说明本项目对环境造成的影响,给出建设项目环境可行性的明确结论。同时提出减少环境影响的其他建议。 7 、预审意见——由行业主管部门填写答复意见,无主管部门项目,可不填。 8 、审批意见——由负责审批该项目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复。普安县青山镇林场免烧砖厂建设项目普安县环保局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会审意见: 一、仔细校核文本。已经核实,详见全文。二、项目拟采取的防治措施及预期治理效果应该与项目环保投资一览表、环保验收一览表相对应, 且环保投资一览表、环保验收一览表中治理措施尽量具体(条理化)。已经修改,详见环保投资一览表、环保验收一览表。三、加强粉尘噪声的污染防治,细化防治措施。已经修改,详见报告 P44 。四、进一步和业主对接,核实项目的规模、工艺和产品等内容。已经核实。五、《报告表》中必须明确项目不得设置专门的机械修理车间,不得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同时在风险分析中应该有表述。已经修改,详见报告 P44. 普安县青山镇林场免烧砖厂建设项目 1 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表一) 项目名称普安县青山镇林场免烧砖厂建设项目建设单位普安县青山镇林场免烧砖厂法人代表张时刚联系人张时刚通讯地址普安县青山镇普白林组联系电话 ********** 传真邮政编码 561502 建设地点普安县青山镇普白林组立项审批部门普安县发展和改革局批准文号普发改备案字[2015] 153号建设性质新建√改扩建技改行业类别及代码水泥制品制造( C3021 ) 占地面积( m 2) 600 绿化面积 20m 2 总投资(万元) 40 其中:环保投资(万元) 环保投资占总投资比例 ( %) 评价经费(万元) ——预期投产日期 2016 年 1月工程内容及规模一、项目背景随着国家推动节能降耗力度的不断加大,传统的粘土实心砖势必被新型建材替代。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也开始要求具有环保、轻质、节能、隔热、保温、隔音的新型墙体材料。普安县青山镇林场免烧砖厂着眼于建材行业的长远发展,以普安县这个迅速发展的县城为市场依托,充分发挥原料市场、技术等方面的优势,发展新型环保建材产品, 繁荣市场。根据现场调研, 普安县青山镇林场免烧砖厂拟投资 40 万元,在普安县青山镇普白林组建设“普安县青山镇林场免烧砖厂建设项目”,该项目 2015 年8 月获得普安县发展和改革局文件《关于普安县青山镇林场免烧砖厂建设项目备案的通知》(普发改备案字【 2015 】153 号),同意本项目的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及《贵州省普安县青山镇林场免烧砖厂建设项目 2 环境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有关规定,本项目需要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为此,普安县青山镇林场免烧砖厂委托贵州绿宏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进行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我公司接受委托后,进行了现场踏勘并收集该项目的相关工程资料及项目所在区域的环境资料,按照国家有关环评技术规范要求,编制完成该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表。二、编制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2015 年 1月 1日实行); 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 2003 年 9月 1日施行);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 2008 年 6月 1日); 4)《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 1997 年 3月 1日施行); 5)《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2000 年 9月 1日施行); 6)《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法》( 2005 年 4月 1日)( 201 3年修正本); 7)《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第 253 号令; 8)《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 2003 年 1月 1日施行) 9)《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总纲》 -2011 10)《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水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