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
法》〔杨国资委[2006]107号〕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协
议双方本着诚恳信用和最大限度利用资源的原那么,订立本协议。
依据区国资委、一级企业或主管部门的财务核销的批复文件
和“损失资产”处置的授权,甲方同意接收乙方已办理核销审批
手续的“损失资产”处置权,双方协议如下:
第一条 移交范围、方式、期限
移交资产的范围详见附件“核销资产移交清单”,限期 年 月
日前完成移交工作,以核销资产企业居处为资产移交地点、经双
方代表清点确认后视为移交完成。
其次条 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
1、具有在规定的期限内,取得移交资产的处置权;
2、具有知悉移交方所移交“损失资产”的数量、质量、状况
的权利;
3、具有确定移交方所移交“损失资产”的范围、数量的权利。
〔二〕甲方的义务
1、具有遵照协议协作“损失资产”移交行为的义务;
2、具有遵照协议的规定,刚好足额支付给乙方“损失资产”
仓储、保管、运输、清理等费用〔以资产处置收入为限〕的义务;
〔三〕乙方的权利
1、具有提交所移交“损失资产”范围、数量的建议权;
2、具有遵照协议方式收取所移交资产仓储、保管等费用的权
利;
〔四〕乙方的义务
1、具有协作移交资产、并帮助甲方储存、保管、运输、清理
“损失资产”的义务;
2、具有精确披露所移交“损失资产”真实状况和供应“损失
资产”相关资料的义务。
第三条 移交税费的担当
1、双方约定,对本次资产移交行为所涉及的属于双方分别应
交纳的税费,采纳分别担当的方式解决。即移交方担当移交方应
交纳的税费,受让方担当受让方应交纳的税费。
2、对于本次资产移交行为所涉及的属于单方交纳的税费,双
方约定由____方担当。
第四条 双方声明与保证
1、移交方的声明与保证
〔1〕移交方向承受方供应的各种“损失资产”的资料均为真
实、合法、有效;
〔2〕移交方在接收方处置“损失资产”期间,在仓储、保管、
运输、清理等方面供应相应的效劳。
2、承受方的声明与保证
承受方在本协议签订后,遵照移交清单上的数额,在规定的
时间内办理完成“损失资产”的接收确认手续。
第五条 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发生违约行为,都必需担当违约责任。相关赔偿金
额由双方遵照合理的原那么、依据实际经济损失数额协商确定。
第六条 协议纠纷的处理
双方对本协议的说明发生争议时,应友好协商解决。假设协商
不成,任何一方都有权向区国资委或区政府提出裁决恳求。
第七条 其他
对本协议所作的任何修改及补充必需采纳书面形式并由双方
法定代表人签署。本协议一式两份,协议双方各执一份,并具备
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自双方法定代表人签字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