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求职指导:劳动合同法十大突破
求职指导:劳动合同法十大突破
二载修改,四度审议,劳动合同法,这部承载着亿万劳动者期盼的法律,于 2007 年 6 月
29 日正式颁布,多少人多年的呼吁与梦想,终于成就了这部光荣的法律,劳动合同法对以
。
三、崇尚民主管理,规章制度走向共决劳动法第四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
善规章制度, 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和履行劳动义务。 可见建立和完善规章制度是用人单
位的权限, 属于一种 单决权 , 实践中很多用人单位往往关门立 法 , 从不考虑劳动者的意
见,把不合理的规章制度强加给劳动者遵守,严重损害了劳动者的利益。
为了规范用人单位的不当行为,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司法解释《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
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 19 条规定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只有具备 民主程序制定 不违
反法律已向劳动者公示三个要素方可作为案件审理依据, 该司法解释在司法实践中起到了
良好的引导作用,用人单位开始意识到规章制度不再是独断专行的工具,但是对于 民主程
序制定的程序司法解释仍未明确,实践中操作性仍存在欠缺。
劳动合同法第4 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劳动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有
劳动权利、履行劳动义务。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
休假、 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 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直接涉及劳动者
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 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 提出方案和
意见, 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 在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实施过程中, 工会或
者职工认为不适当的, 有权向用人单位提出, 通过协商予以修改完善。 用人单位应当将直接
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公示, 或者告知劳动者。 劳动合同法该规定,
相对于以往的法律规定, 已经将民主程序发挥到了极致, 将用人单位的 单决 变更为劳资双
方的 共决 ,规章制度的制定、 修改需劳资双方共同协商确定,这是一个极大的进步, 劳动
者的合法权益将在源头上得到保护。
四、降低签订门槛,力推无固定期限合同劳动法施行十余年以来,为什么实践中很少看
到有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 我认为是制度设计的不完善所造成。 劳动
法第二十条第二款规定: 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以上, 当事人双方同意延续
劳动合同的, 如果劳动者提出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这里给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设定了三个条件: 连续工作满10 年 、 双方同意续延合
同 、 劳动者提出要求 ,实践中往往只要一获悉劳动者有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意思
表示, 用人单位就会立即表示不同意续延合同, 导致签订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仍是纸上
谈兵。制度设计的不完善,严重阻碍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制度的建立和推行。
为了打击用人单位不签订劳动合同或大量签订短期劳动合同的投机做法,劳动合同法在
制度设计上可谓是狠招频出 ,让用人单位投机思想无法得逞。劳动合同法第14 条规定: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 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有下列情形之一, 劳动者提出
或者同意续订、 订立劳动合同的, 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