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
股份转让给甲方或甲方指定的第三人时终止。
第七条保密条款
协议双方对本协议履行过程中所接触或获知的对方的任何商业信息均有保密义务,除非有明显的证据证明该等信息属于公知信息或者事先得到对方的书面授权。该等保密义务在本协议终止后仍旧接着有效。任一方因违反该等义务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均应当赔偿对方的相应损失。
第八条争议的解决
凡因履行本协议所发生的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任一方均有权将争议提请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其他事项
,协议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乙双方签署后生效。(以下无正文)
甲方:
乙方:
年 日 月
公司股份代持协议书2 甲方:xxxx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
注册地址:
乙方:xxxx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注册地址:
甲、乙双方本着同等互利的原那么,经友好协商,就甲方托付乙方代为持股事宜达成协议如下,以兹共同遵照执行:
一、托付内容
甲方自愿托付乙方作为自己对a公司人民币____万元出资(该等出资占a公司注册资本的17%,下简称“代表股份”)的名义持有人,并代为行使相关股东权利,乙方自愿承受甲方的托付并代为行使该相关股东权利。
二、托付权限
甲方托付乙方代为行使的权利包括:由乙方以自己的名义将受托行使的代表股份作为出资设立a公司、在a公司股东登记名册上具名、以a公司股东身份参加a公司相应活动、代为收取股息或红利、出席股东会并行使表决权、以及行使公司法与a公司章程授予股东的其他权利。
三、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对a公司享有实际的股东权利并有权获得相应的投资收益;乙方仅得以自身名义将甲方的出资向a公司出资并代甲方持有该等投资所形成的股东权益,而对该等出资所形成的股东权益不享有任何收益权或处置权(包括但不限于股东权益的转让、质押)。
,甲方有权在条件具备时,将相关股东权益转移到自己或自己指定的任何第三人名下,届时涉及到的相关法律文件,乙方须无条件同意,并无条件承受。在乙方代为持股期间,因代持股份产生的相关费用及税费(包括但不限于与代持股相关的投资工程的律师费、审计费、资产评估费等)均由甲方担当;在乙方将代持股份转为以甲方或甲方指定的任何第三人持有时,所产生的变更登记费用也应由甲方担当。自甲方负担的上述费用发生之日起五日内,甲方应将该等费用划入乙方指定的银行账户。否那么,乙方有权在甲方的投资收益、股权转让收益等任何收益中扣除。
,甲方负有遵照a公司章程、本协议及公司法的规定以人民币现金进展刚好出资的义务,并以其出资额限度内一切投资风险。因甲方未能刚好出资而导致的一切后果(包括给乙方造成的实际损失)均应由甲方担当。
“代表股份”的实际全部人,有权依据本协议对乙方不适当的受托行为进展监视与订正,并有权基于本协议约定要求乙方赔偿因受托不善而给自己造成的实际损失,但甲方不能随意干预乙方的正常经营活动。
,有权依法解除对乙方的托付并要求依法转让相应的“代表股份”给托付人选定的新受托人,但必需提前30日书面通知乙方。
四、乙方的权利与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