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临床药师制实践与探索
山东大学齐鲁医院
药剂科
济南
内容依据
医疗机构药事管理暂行规定
医院管理评价指南
山东省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范(试行)
卫生部临床药师制试点方案
山东省卫生厅临床药师制试点方案
内容提要
卫生部临床药师制工作简介
临床药师制试点工作的意义
临床药师制试点工作主要内容与方法
齐鲁医院临床药师制试点工作实践
小结
卫生部启动临床药师制试点工作
07年10月19日,卫生部医政司在北京召开临床药师制试点工作会议
确定试点单位
全国15个省市38家医院
参加会议人员
省市卫生厅医政处领导
分管院长、医务处长、药剂科主任
布置试点工作
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讨论试点工作方案
试点工作会议
会议由卫生部医政司医疗质量评价管理处副处长李大川主持
中国医院协会常务副会长潘学田
卫生部医政司医疗质量评价管理处处长赵明钢
中国医院协会药事管理专业委员会名誉主任委员吴永佩、主任委员颜青
以及来自全国15个省、市、自治区卫生厅、局医政处负责同志、38个试点医院的院长、医务处长及药剂科主任出席了会议
会议分组讨论
提高认识,统一思想
分享经验,探讨途径
临床药师制试点工作要求
试点范围(自愿申请与卫生部指定)
试点单位符合下列要求
具有开展临床药师工作的基础
已配备与医院等级相适应的临床药师
临床药师80%以上的工作时间参与临床药物治疗工作
通过试点工作,研究制定适合我国国情的
临床药师准入标准
临床药师岗位职责、工作模式
临床药师专业技术职务与工作管理制度
临床药师工作评价体系
试点工作的管理
卫生部委托中国医院协会药事管理专业委员会负责
试点单位所在卫生厅医政处要加强对试点工作的指导和管理
试点工作周期与总结
试点工作周期为2年
启动阶段(2007年10月)
组织实施阶段(2007年10月~2009年9月)
总结阶段(2009年9月~2009年10月)
试点单位将本单位试点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并上报卫生部
卫生部组织召开总结工作会议,在试点工作基础上完善临床药师制的相关工作制度
制定规范化管理文件,在全国推广试行
临床药师制试点工作的意义
临床药师是以系统药学专业知识为基础,具有一定临床医学、医疗文书、药物治疗学和相关专业基础知识与技能,面向患者与临床,直接参与临床用药,发现、解决、预防潜在的或实际存在的用药问题,保护患者药物治疗安全、有效、经济的药学专业技术人才。
通过建立临床药师制,培养面向临床、面向患者的临床药师,参加临床用药实践,为发现、解决、预防潜在的或实际存在的用药问题,促进药物合理使用,保护患者用药安全提供强有力的制度保证,保障患者的用药权益。
临床药师制试点工作主要内容与方法
齐鲁医院临床药师制试点工作运行周期为2年,分三个阶段实施。
启动阶段(2007年10月底~2007年11月底):医院临床药师制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召开工作会议,确定试点工作的各相关科室和负责人,成立医疗小组,布置试点工作任务和计划;对参加试点工作人员进行相关试点文件和方案的学习培训。
实施阶段(2007年12月~2009年8月):各参加试点工作的临床科室按照实施方案总体进行全面的规划,完成试点工作任务。在此期间,医院还将接受卫生部组织的专家中期评估、专项检查和督导工作。
总结阶段:2009年9月,医院临床药师制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全面总结试点工作情况,并上报卫生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