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6
文档名称: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文件.doc

格式:doc   大小:93KB   页数:6
下载后只包含 1 个 DOC 格式的文档,没有任何的图纸或源代码,查看文件列表

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这里二次下载

分享

预览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文件.doc

上传人:80d9a9c7 2017/1/5 文件大小:93 KB

下载得到文件列表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文件.doc

相关文档

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文件湘政办发〔 2009 〕 24号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09 〕3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就加强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重要性。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是富民强省的宝贵人力资源。当前,受国际金融危机影响,高校毕业生就业压力加大, 就业形势十分严峻。各级各有关部门要从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把高校毕业生就业摆在当前就业工作的首位,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拓宽就业门路,千方百计促进高校毕业生充分、顺利就业。二、积极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继续组织实施“选派大学生到村任职”、“选调生”、“三支一扶”(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等项目。从2009 年起,“三支一扶”期间大学生的各项生活与交通补助所需经费由省、市、县三级财政按照 4:3:3的比例分担,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和住院医疗保险、体检、培训等项经费, 由省财政解决。组织、人事、民政等部门牵头每年招聘一批高校毕业生充实农村乡镇、村和部分街道、社区等基层单位,争取用 3-5 年时间,做到每个村、每个社区至少有一名高校毕业生;人事、卫生等部门牵头每年选派适量医卫类高校毕业生到乡镇村、社区卫生院(室)就业。各地也要因地制宜地开展其他项目,鼓励和引导高校毕业生报名参加。凡毕业后自愿到湘西地区各县市区和国家、省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所辖乡镇、村就业并服务满 5年的,以及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高校毕业生,其在校期间的国家助学贷款本金全部由国家代为偿还,其学费按规定代偿。县乡党政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新增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应主要从高校毕业生中公开招考或招聘。录用为艰苦边远地区或国家、省扶贫开发重点县公务员的高校毕业生,试用期工资可直接按试用期满后工资确定。试用期满合格后,级别工资可适当高定,其中县市区以下乡镇的可高定 2档,县市区本级的可高定 1档。到艰苦边远地区或国家、省扶贫开发重点县事业单位工作的高校毕业生,可提前转正定级,转正定级时薪级工资可适当高定,其中县市区以下乡镇的可高定 2级,县市区本级的可高定 1级。鼓励高校毕业生在项目结束后留在原地就业,乡镇事业单位有人员编制空缺的,对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学生,可按规定的程序免试聘用;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学生报考乡镇机关公务员的,考试成绩总分加 7分;报考县以上机关公务员的,总分加 5分。对选派到湘西地区各县市区和国家、省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所辖乡镇、村工作 2年以上、服务期满后 3年内报考硕士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 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三、鼓励高校毕业生到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企业就业。进一步清理影响高校毕业生就业的制度性障碍和限制,免费为到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企业就业的高校毕业生提供社会保险办理和接续、职称初任以及权益保障服务。对到西部县以下基层单位和艰苦边远地区就业和见习期的高校毕业生,以及对离校后未就业回到原籍的高校毕业生,免费提供人事代理等方面的服务。对企业招用非本地户籍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取消落户限制。公安部门要放宽企业建立集体户口的审批条件, 及时、便捷地办理落户手续。企业招用符合条件的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