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绿色建筑评价标准》 GB/T50378-2014
发布日期: 2015-01-29 浏览次数: 118804
核心提示: 1 总则 为贯彻国家技术经济政策,节约资源,保护环境,规范绿色建筑
的评价,推进可持续发展,制定 2Q2 + w3Q3 + w4Q4 + w5Q5 + w6Q6 + w7Q7 + Q8 ( )
表 绿色建筑各类评价指标的权重
注: 1 、表中 “——”表示施工管理和运营管理两类指标不参与设计评价。
2 、对于同时具有居住和公共功能的单体建筑, 各类评价指标权重取为居住建筑和公
共
建筑所对应权重的平均值。
绿色建筑分为一星级、 二星级、三星级 3 个等级。 3 个等级的绿色建筑均应满足本
标准所有控制项的要求,且每类指标的评分项得分不应小于 40 分。当绿色建筑总得分分
别达到 50 分、 60 分、 80 分时,绿色建筑等级分别为一星级、二星级、三星级。
对多功能的综合性单体建筑,应按本标准全部评价条文逐条对适用的区域进行评价,确定各评价条文的得分。
节地与室外环境
控制项
项目选址应符合所在地城乡规划,且应符合各类保护区、文物古迹保护的建设控制
要求。
场地应无洪涝、滑坡、泥石流等自然灾害的威胁,无危险化学品、易燃易爆危险源的威胁,无电磁辐射、含氡土壤等危害。
场地内不应有排放超标的污染源。
建筑规划布局应满足日照标准,且不得降低周边建筑的日照标准。
评分项
Ⅰ 土地利用
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评价总分值为 19 分。对居住建筑,根据其人均居住用地指标
按表 的规则评分;对公共建筑,根据其容积率按表 的规则评分。
表 居住建筑人均居住用地指标评分规则
表 公共建筑容积率评分规则
场地内合理设置绿化用地,评价总分值为 9 分,并按下列规则评分:
居住建筑按下列规则分别评分并累计:
1)
住区绿地率:新区建设达到
30% ,旧区改建达到 25% ,得
2
分;
2)
住区人均公共绿地面积:按表
-1 的规则评分,最高得
7
分。
表 住区人均公共绿地面积评分规则
公共建筑按下列规则分别评分并累计:
绿地率:按表 -2 的规则评分,最高得 7 分;
表 公共建筑绿地率评分规则
绿地向社会公众开放,得2 分。
合理开发利用地下空间,评价总分值为 6 分,按表 的规则评分。
表 地下空间开发利用评分规则
Ⅱ 室外环境
建筑及照明设计避免产生光污染,评价总分值为
4 分,并按下列规则分别评分并累
计:
1
玻璃幕墙可见光反射比不大于
,得 2
分;
2
室外夜景照明光污染的限制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城市夜景照明设计规范》
JGJ/T 1
63 的规定,得 2 分。
场地内环境噪声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声环境质量标准》 GB 3096 的有关规定,评
价分值为 4 分。
场地内风环境有利于室外行走、活动舒适和建筑的自然通风,评价总分值为
6 分,
并按下列规则分别评分并累计:
在冬季典型风速和风向条件下,按下列规则分别评分并累计:
1)
建筑物周围人行区风速小于
5m/s ,且室外风速放大系数小于
2,得 2
分;
2)
除迎风第一排建筑外, 建筑迎风面与背风面表面风压差不大于
5Pa ,得
1 分;
过渡季、夏季典型风速和风向条件下,按下列规则分别评分并累计:
1)
场地内人活动区不出现涡旋或无风区,得
2 分;
2)
50% 以上可开启外窗室内外表面的风压差大于
,得
1 分。
采取措施降低热岛强度,评价总分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