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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不以个税起征点作为贫困线标准.doc

上传人:学习的一点 2022/3/29 文件大小:15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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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介绍:何不以个税起征点作为贫困线标准
本刊编辑部 经济繁荣的最大价值在于让人们脱贫致富,否则将不得人心。与中国经济总量全球第二的显赫地位相比,我国的人均收入在全球排名远不及世界平均水平,“民穷”二字不识相地遮掩了“国富”的光彩。
何不以个税起征点作为贫困线标准
本刊编辑部 经济繁荣的最大价值在于让人们脱贫致富,否则将不得人心。与中国经济总量全球第二的显赫地位相比,我国的人均收入在全球排名远不及世界平均水平,“民穷”二字不识相地遮掩了“国富”的光彩。
好在“贫穷”是没有标准的,究竟有多少穷人,最后总是官方说了算。最近,中国社会科学院发布了2011年城市蓝皮书《――聚焦民生》。该报告称,目前中国城市合理的贫困线大约在人均年收入7500~8500元之间,贫困人口数大约为5000万人。
占全国城镇人数8%的5000万穷人,固然显得经济发展尚有不足,但比起GDP排名世界第一的美国,已经强了许多。据美国人口普查局2010年公布的一份报告称,2009年美国生活在贫困线以下的人口总数达4360万人,%,创15年来新高,其贫困总人数为50年来最多。
社科院的蓝皮书中还强调,“中国是一个人口大国,国情不同于发达国家,若按照目前发达国家的贫困标准和反贫战略,中国的经济状况是无法支撑的。”这个注脚说明,我们的贫困与美国有所不同,所谓贫穷都是相对的。
人们也许不解,为何我们的“相对贫穷”是年收入在7500~8500元之间?而这些“相对贫穷”的5000万人口数量,又是怎么算出来的?请相信社科院自有一套测算逻辑,但穷成这样才能算穷人,明显不合常识。
年收入7500~8500元之间意味着月收入625~708元,这在物价飞涨的当下,不但付不起基本的衣食住行费用,更不要说为住房、看病和上学买单了。更何况,以此标准,月入超过700元就不算穷人了?
我们的国情确实不同于发达国家,发达国家的穷人到了中国皆为富人。比如,美国政府2005年划分的贫困线标准,单身人士年收入低于9570美元、三口之家年收入低于16090美元,即为穷人,换算***民币,这分别相当于6万元和10万元。而日本的穷人标准是年收入200万日元,相当于人民币14万元。
美国的贫困线标准算法复杂但逻辑简单――以必需食品为基础,再加上衣食住行等其他生活必需品――也就是保证人们基本生活开支的收入。但即使这样,美国的“穷人”中46%拥有自己产权的住房、73%的人拥有汽车,教育、医疗等服务,也有可靠的社会保障。
发达国家只有穷人可以不交税或者少交税。美国税法中规定的“宽免额”(相当于我国的个税起征点)约为年收入7500美元,略低于他们的贫困线标准;而日本的个人所得税率最低一档的征税额,为年收入195万日元,也与该国的贫困线相当。
我们无法和发达国家比贫困线的绝对值,但可以参照“穷人不交税”的逻辑,重新思考一下真实的贫困线应该在哪里?
最新的个人所得税经充分讨论和广泛征求民意,以“基本生活费用不必缴税”为原则,将个税起征点定为每月3500元(曾经5000元也成为讨论的热点),这至少说明,民众广为认可的每月基本生活开支费用,是当前700元贫困线的5倍之多。
据专家推算,在新税法实施后,全国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