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27
文档名称:

机动车驾驶人考试工作规范.doc

格式:doc   大小:3,869KB   页数:27页
下载后只包含 1 个 DOC 格式的文档,没有任何的图纸或源代码,查看文件列表

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这里二次下载

分享

预览

机动车驾驶人考试工作规范.doc

上传人:Alone-丁丁 2022/3/30 文件大小:3.78 MB

下载得到文件列表

机动车驾驶人考试工作规范.doc

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机动车驾驶人考试工作规范
  第六条 车辆管理所应当根据本地考场布局、考试能力和考试需求,合理制定考试计划。省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本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考试能力和异地考试需求,审核制定异地考试计 车辆管理所应当将优先安排考试的相关信息在互联网和考场公开,供社会监督。
  第十四条 车辆管理所核定考试能力、制定考试计划由监督岗负责,并报经业务领导批准,办理考试预约业务由受理岗负责。
第三章 考试组织和评判
  第十五条 车辆管理所应当按照规定组织实施考试工作,严格执行考试内容和评判标准,并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第十六条 车辆管理所应当实行考场开放,公布考场布局、考试路线、考试流程,允许考生在考试前免费进入考场熟悉考试环境。
  第十七条 科目一考试和科目三安全文明驾驶常识考试应当在考试员监督下,由考生使用全国统一的计算机考试系统完成考试。
  报考摩托车准驾车型的,可以使用由计算机考试系统生成的纸质试卷进行考试。
  第十八条 科目二考试应当按照报考的准驾车型,选定对应的考场和考试车辆,在考试员监督下,由考生按照规定的考试路线、操作规范和考试指令,驾驶考试车辆连续完成考试。
  对申请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准驾车型科目二考试的,应当使用场地驾驶技能考试系统进行评判。
  对申请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准驾车型科目二考试的,考试不合格当场补考时,未扣分的已考试项目不再补考。补考仍未合格的,重新预约考试,参加所有项目考试。
  第十九条 科目三道路驾驶技能考试应当按照报考的准驾车型,选定对应考试车辆,在考试员的同车监督下,由考生在随机抽取的考试路线上,按照考试指令完成考试。
  对申请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准驾车型科目三道路驾驶技能考试的,夜间考试不合格当场补考时,白天考试成绩保留。补考仍未合格的,重新预约考试,参加白天考试和夜间考试。
  夜间考试应当在路灯开启的时间段内进行。进行夜间考试时,考试员和考生应当穿反光背心,考试车辆应当开启车辆灯箱。
  科目三道路驾驶技能考试使用计算机考试系统的,应当采取人工随车和计算机考试系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评判。
  第二十条 驾驶技能考试期间,除参加考试的考生和考试员外,其他人员不得乘坐考试车辆。
  第二十一条 报考摩托车准驾车型考试的,科目一和科目三安全文明驾驶常识考试可以合并进行,科目二和科目三道路驾驶技能考试可以合并进行。
  第二十二条 车辆管理所应当在考试前24小时内,使用全国统一的计算机管理系统,随机选配考试员到不同的考场承担各科目考试任务。
  车辆管理所应当在考试开始前,当场随机安排考生分组,随机选取考试路线和考试车辆。科目三道路驾驶技能考试前,还应当根据不同的考试路线和考试车辆随机选配考试员。
  第二十三条 考试员在每场考试开始前,应当将个人通讯工具上交、统一保存。
  第二十四条 机动车驾驶人考试业务的流程和具体事项为:
  (一)考试员组织核对考生身份,组织考生有序进入候考、考试区域。
  (二)考试员自我介绍,组织讲解考试的流程、纪律、安全事项等要求。
  (三)按照相关标准要求进行考试和评判。考试不合格的考生,可以当场补考一次。
  (四)制作或者填写考试成绩表,当场公布考试成绩,由考试员和考生共同在考试成绩表上签名,对考试不合格的,应当场告知原因。对考生拒绝签字的,考试员应当在考试成绩表注明。考生对考试结果有异议的,考试员应当立即报告业务领导处理,允许考生在考试结束后三日内查询本人的考试音视频资料。
  (五)各科目考试结束后,考试成绩自动上传或者录入计算机管理系统,考试成绩表移交受理岗。受理岗检查整理考试音视频监控资料,并按规定保存。对于异地考试的,由考试地车辆管理所在考试合格后三日内,以挂号邮件、特快专递、内部传送等形式,将考试成绩表转递给机动车驾驶证申请地车辆管理所。
  第二十五条 考试期间,考试员应当维护考试秩序,禁止与考试无关的人员与车辆进入封闭的考试区域;对考试秩序混乱的,应当报业务领导批准后,中止考试业务。
  考试员在考试过程中发现考生***的,应当中止考试,收集、固定物证、视频资料等相关证据,制作询问笔录。经审核确认的,取消***考生的考试资格,已经通过考试的其他科目成绩无效。***的考生在1年内不得再次申领机动车驾驶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六条 对考试系统故障等原因出现误判的,考试员应当在当日内通过考试监管系统报业务领导批准后,保存误判的考试过程音视频资料,安排考生重新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