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第2章 合同对法律的影响
思考:
1、商店说明不退货,但是消费者买到过期商品,商店是否有责任赔偿 ?
国内法律:
出售过期商品后不是由商店说了就能算数的,?产品质量法?第二十三条明文规定:“ 销售者不得销售失约和承诺均可以用电子的形式完成,它主要输入相关的信息符合预先设定的程序,计算机就可以自动做出相应的意思表示。
条款之战与电子合同
电子合同中怎么样的操作可以防止条款之战?
设计“点击即购〞电子按钮,买家一旦点击,表示接受要约,给予承诺。
思考:淘宝网中类似的按钮是哪个?
思考:
在电子商务活动中,从事电子交易的商家在互联网上发布广告的行为到底应该视为要约还是要约邀请?
案例
通过发送电子邮件订货是否构成承诺?
喜丰收农场于2021年6月16日向多家果品加工企业寄送了水果品种介绍和价目表。健食罐头厂于6月19日收到喜丰收农场的水果品种介绍和价目表后,立即回复电子邮件同意按照价目表所列杨梅价格8000元/吨,,并在一周内运至健食罐头厂原料仓库。喜丰收农场当日收到电子邮件,此后的第三日装车发货,于6月24日将杨梅运至健食罐头厂原料仓库。
此时,杨梅已经降价至5000元/吨,健食罐头厂遂要求喜丰收农场按5000元/吨销售,喜丰收农场拒绝变更价格,健食罐头厂也拒不收货,。喜丰收农场遂起诉健食罐头厂赔偿杨梅腐烂变质的全部经济损失。
1、通过发送电子邮件订货是否构成承诺?
2、喜丰收农场与健食罐头厂的购销合同是否成立?
解析:
喜丰收农场寄出的水果品种介绍和价目表是要约邀请,健食罐头厂回复的电子邮件是要约,喜丰收农场按健食罐头厂的电子邮件履行交货义务是以实际行为作出的承诺,合同成立。
根据?合同法?第十五条的规定,要约邀请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意思表示。寄送的价目表、拍卖公告、招标公告、招股说明书、商业广告等为要约邀请。
根据?合同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承诺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但根据交易****惯或者要约说明可以通过行为作出承诺的除外。
综上,喜丰收农场以价目表的形式发出了要约邀请,健食罐头厂对该要约邀请发生兴趣,发出电子邮件明确了价格、数量、交货时间、交货地点等合同的必要条款,构成要约。喜丰收农场虽然没有书面或电子回复,但其以实际行为在要约规定的时间、地点交付约定数量的货物,属于通过行为作出承诺,即合同成立。因此,喜丰收农场诉请健食罐头厂赔偿杨梅腐烂变质的损失符合法律规定,应予支持。
我国现阶段的电子合同监管主要存在的问题
一、电子合同的实体法和监管的程序法等立法不能适应现阶段的要求。
二、相关的技术与配套工程没有确立。
三、现有的工商登记制度无法对网络交易主体进行监管,没有统一的认证机构。
四、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执法人员的水平和能力有限,执法的手段单一
解决途径:
一是建立电子合同监管平台。。
二是对电子合同的监管应该是对电子合同是否违反法律、法规、规章进行审查。
三是完善我国物流配送体系,加强电子合同依法履行的监管工作,促进电子合同交易的成功率。
四是建立电子合同签证网。
五是建立网上电子合同监管投诉中心,及时反映合同监管中的问题,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六是加强电子合同的法律法规的研究制定工作,建立有效的网络监管体制,维护市场经济的平安。
七是加强执法人员的培训工作,提高执法人员的水平
第3章 合同条款
合同中两种根本条款:条件条款,保证条款
条件条款:主要条款,如违约,受害方可有 权解除合同,并进行损坏索赔。
保证条款:附属条款,如违约,受害方只能进行损坏赔偿。
任何条款都可以成为条件条款,但要通过明示的书面形式将它作为条件列入合同。
其他条款
免责和限责条款
思考:
原告肖某夫妇将自己婚礼上的录影拿到被告某彩色打印部冲洗,并交了18元冲洗费,课第二天去拿相片时被告知交卷被误领,原告为此要求赔偿,被告只愿赔偿胶卷和退还预收费。肖某向人民法院起诉,以被告将原告拍有结婚内容的胶卷遗失,给原告带来无法弥补的精神损失为由,要求被告赔礼抱歉并赔偿精神损失5000元。请问:原告能胜诉吗?
免责条款定义:
将该类条款列入合同中的一方当事人在发生其负有责任的特定事件时,可以通过这类条款免除或限制自己本应该承担的责任
满足两个条件:
1、必须能够被列入合同中
2、必须在所有情形下都公平合理
解答:被告辩称,胶卷确实由于自己的原因被遗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