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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小抄 完整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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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小抄 完整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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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小抄 完整版.doc

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名词解释
规制性行政指导——是指行政机关为了维护和增进公共利益,对妨碍社会秩序、危害公共利益的行为加以预防、规范、制约的行政指导。
行政行为——是指行政主体行使行政职权,作出的能够产生行政法律效果的行为。
即时强制——是指因情况紧急,为了达到预期的行政目的,行政主体不以相对方不履行义务为前提,即对相对方的人身、自由和财产予以强制的活动或制度。
行政诉讼——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依法定程序和要求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在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对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审理并作出裁决的活动。
行政监察:是指国家各级行政监察机关依法对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公务员和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执行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和决定、命令的情况以及违法违纪行为进行监督、纠举、惩戒,具行政法律效力的专门活动。
行政许可——是指行政主体根据行政相对方的申请,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通过颁发许可证、执照或批准、登记、认可等方式,允许其从事某项活动,行使某项权利,获得某种资格和能力的具体行政行为。
行政法:行政法是调整行政权被行使过程中所产生的社会关系以及对行政权进行规范和控制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行政关系:行政权被行使过程中所产生的社会关系。
行政法律关系:指为行政法所调整和规定的,具有行政法上权利与义务内容的各种社会关系。
行政法律关系主体:即行政法律关系当事人,也称行政法主体或行政法律主体,是指参加行政法律关系享有权利、承担义务的当事人。
法律关系的客体,是指行政法律关系当事人权利、义务所指向的对象。包括物、行为和精神财富。
行政法律关系客体:是指行政法律关系当事人权利、义务所指向的对象。包括物、行为和精神财富。
行政法律关系内容:是指行政法律关系主体间权利义务。行政法律关系既然是一种权利义务关系,那么,由权利、义务构成的行政法律关系的内容,也是行政法律关系不可缺少的要素。
行政法律关系的变更是指行政法律关系要素的变更,包括主体变更、客体变更和内容变更政法律关系的消灭,是指行政法律关系权利义务的消灭。主要有两种情况:一方或双方当事人消灭,从而使原行政法律关系消灭。行政法律关系中的权利、义务内容全部消灭,从而使原法律关系消灭。
行政法律关系变革:是指行政法律关系要素的变更,包括主体变更、客体变更和内容变更。
行政法律事实:由行政法律规范所规定的能够引起行政法律关系发生,变更或消灭的客观现象或事实。
行政法的法源:即行政法的渊源,是指行政法的外部表现形式。
行政合法性原则:是行政法治的核心内容。它是指行政权力的设立、行使必须依据法律,符合法律要求,不能与法律相抵触。
行政合理性原则:是指行政机关不仅应当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种类和幅度范围作出行政决定,而且要求这种决定应符合法律的意图和精神,符合公平正义等法律理性。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行政法规是国务院制定的规范性文件的总称。部门规章是国务院各部门制定的规范性文件的总称。
行政法基本原则:行政法的基本原则就是贯穿于全部行政法律规范之中的,调整和决定行政主题全部行为的基本准则。
自由裁量权:指行政机关在法律规范明示或默示的范围内,基于行政目的,在合理判断的基础上决定作为或不作为以及如何作为的权力。
行政主体:行政主体指享有国家行政权力,能以自己的名义从事行政管理活动并独立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的组织。
行政职权:国家行政权的表现形式,是行政主体实施国家行政管理活动的权能。
行政职责:是指行政主体在行使职权过程中,必须承担的法定义务。任何行政主体在享有或行使行政职权的同时,必须同时履行职责。行政职责随行政职权的产生、变更或消灭而在相应变化。行政职责的核心是依法行政。
行政收益权:是指行政主体从国家所享受到的各种物质利益条件。
【国家】行政机关:指一个国家的统治阶级根据其统治意志,依照宪法和有关法律的规定,行使国家权力、组织管理国家行政事务的机关。
国家行政机关的结构:是指构成国家行政机关各要素的排列方式。
首长制和委员会制:凡政府组织法定的最高行政决策权力和责任赋予一人承担者,称为首长负责制,简称首长制;而赋予委员会议集体承担者,称为委员会议负责制,简称委员会制.
委员会制:赋予委员会议集体承担者,称为委员会议负责制,简称委员会制。
集权制与分权制:集权制指行政权力集中于上级机关,下级机关没有或有自主权,一切均需按照上级机关的指示去办。分权制指下级机关在其管辖范围内有自主决定权。上级机关对其权限内决定的事项不加干涉。
层次制:叫层级制、分级制,是指政府组织纵向分为若干层次,每个层次所管业务性质相同,各对其上层负责,但其管辖范围随层级下降而缩小。
职能制:又叫分职制,指政府组织平行划分为若干部门,每个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