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现 场 管 理 办 法
为圆满实现工程质量、工期、投资、安全的控制目标,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各级政府有关法规、条例、规范和标准,促进现场各项管理工作的程序化、规范化、制度化和纪律化水平,充分发挥各参建方的有利因素和积极能动性,加强协调,团结合罚款500元造成永久质量隐患的,每项次罚款1000元。
各工序检验批及隐蔽工程报验的现场规定
(1)检验批报验资料内容真实有效,齐全,不齐全者不予验收,视为资料缺项,对该工序不予验收。
(2)每道工序及检验批施工单位应做好自检,保证自检合格后向监理部申请报验,否则不予验收。
(3)未经监理人员验收合格的检验批不得进行下道工序施工,强行进行下道工序罚款500元。未经监理人员验收同意的隐蔽工程不得进行隐蔽,私自隐蔽者除责令其立即返工重新报验外,罚款1000元。
每道工序报验前施工单位要认真落实自控、三检制度,坚持自检、互检、一交接检,保证施工质量,降低质量隐患。施工单位现场质检及施工管理人员要认真听取监理人员口头提出的质量整改意见和监理工程师通知单。并在监理要求的时间内整改到位,并报监理部复验及时回复监理工程师通知单,不得以任何理由和借口推诿、拖延,在规定期限内整改不合格,致使同样问题重复出现和在同一部位多次出现的,每条次罚款500元造成永久质量隐患的罚款1000元,并由施工方承担一切责任后果。
对重要工序,关键部位隐蔽施工时,施工单位必须安排专人跟班作业,现场指导管理,监理人员发现其脱岗或在岗不作为时,将提出批评,要求其改正,若造成质量缺陷的,除责令整改外罚款200元,不作为的管理人员进一步处理。
施工单位要提高质量意识,加强质量管理,尽量避免质量缺陷,降低质量通病,控制质量隐患,杜绝质量事故。
(1)对工程出现质量缺陷,未及时上报甲方及监理部审验,擅自处理掩盖的,每次罚款500元。
(2)对工程质量通病,未及时上报甲方及监理查验,擅自处理造成永久质量隐患的罚款1000元。
(3)对工程出现质量事故对甲方及监理部隐瞒不报,罚款2000元。不按照控制程序擅自处理掩盖的,造成永久质量伤害的罚款10000元,并责令其事故部位返工重新报验。
对施工过程形成的产品未能进行有效的质量控制和成品保护措施或措施不合适,造成质量隐患的除通知其整改外,罚款500元(如已浇注的砼因养护不到位造成裂缝,因
保暖措施不当造成冻伤等)。
在施工过程中,施工方应熟悉图纸,领会设计意图,若发现设计图纸有失误之处,施工方应提前以书面工作联系单形式上报甲方和监理部,由甲方委托设计单位下达设计变更通知单方可施工,若擅自施工并违背设计规定,除责令其改正外,每次罚款500元,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确因设计图纸与施工实际有误差之处,施工方可以书写技术核定单报甲方和监理部,设计单位,经甲方,监理工程师及设计单位签字盖章后方可实施,施工单位不得擅自委托设计单位修改设计,一经查实除责令改正外,初犯罚款500元予以警告;再犯罚款1000元,其施工的工程量监理部拒绝签认。
除设计变更及技术核定单外,施工单位应严格按图施工,未经甲方和监理部同意,擅自修改图纸施工除责令改正外,罚款1000元,其工程量监理部拒绝签认。
在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总监理工程师可签发工程暂停令。
(1)建设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