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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库集中支付改革的几点思考.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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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库集中支付改革的几点思考.doc

上传人:小博士 2017/1/7 文件大小:58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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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国库集中支付改革的几点思考一、目前国库集中支付的发展状况(一)建立了国库单一账户体系按照党中央和国务院深入开展反腐败工作的总体部署和要求, 结合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财政部门首先全面清理归并各预算单位的银行账户,除了住房基金专户等特定用途的专用存款户外,取消其基本账户,严格规范预算单位的银行开户管理。旧账户作为改革的一个过渡措施,资金只出不进,直至余额为零,注消账户。在清理账户的基础上,财政部门在银行开设录、核算和反映纳入预算管理的财政性资金收入和支出活动,并用于与财政零余额账户,单位零余额账户进行清算。财政部门按资金使用性质在银行开设零余额账户,用于财政直接支付和清算。为预算单位在银行开设了零余额账户,用于财政授权支付(包括支取现金)和清算。初步建立了国库单一账户体系,支出统一归集到国库存集中收付中心支付,实行一个“笼子”进出。(二)规范了财政支出拨付程序进行支出分类。根据支付管理的需要,将支出分为四类:工资支出,即预算单位的工资性支出。公用支出,即预算单位除工资支出和专项支出以后的经费支出。专项支出,即预算单位年度预算中有确定项目、用途的固定资产购建和大修理以及其他专项等支出。转移支出,即拨给预算单位或下级财政部门未指明具体用途的支出,如拨付企业的补贴等。(三)进行了支出方式分类按照不同的支付主体,针对不同类型的支出,分别实行财政直接支付和财政授权支付。财政直接支付指由财政部门开具支付令, 将支出直接支付到收款人或用款单位账户,实行财政直接支付的支出包括:工资支出、公用支出中的政府采购支出、专项支出。转移支出仍按老方式办理,待条件成熟再实行直接支付。财政授权支付指预算单位根据财政授权和批准使用的资金使用额度,自行开具支付令,通过单位零余额账户将财政性资金支付到收款人账户,包括小额购买支出、零星支出及小额现金的提取。(四)建立了国库集中支付信息系统根据财政部统一部署,采用财政部统一推广的信息系统。建立了联接人行,财政部门,预算单位的国库集中支付管理系统。预算单位通过拨号连接信息系统。初步建立发包括财政内部支付审核系统、代理银行接口系统、预算单位联系统和预算指标接口系统等四个子系统的国库管理信息系统,实现了财政内部审核流程上进行、代理银行对有关信息实时处理、预算单位用款计划和财政支付上申请、审核及信息实时查询。二、当前国库集中支付存在的问题集中支付制度试点改革总的来看,进展顺利,运行平稳,国库单一账户体系初步建立,资金收付方式日益规范,收付效率明显提高,财政监督明显加强。但离全面推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还有相当大的差距,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 (一)由于改革触动了某些利益集团的既得利益,再加上对改革的认识不足,使改革遇到了重重阻力在分散支付条件下,各部门和单位使用资金时,不受预算硬约束,自主性强,资金存入银行既可生息,又可作为争取项目贷款的条件。改革后,这些好处将不复存在,因此,地方和部门自然会有抵触和阻挠。另外取消政府部门在商业银行的账户,商业银行减少了信贷资金的来源,银行支持地方经济发展的积极性受到影响,也会给政府带来一定的压力。(二)预算单位和代理银行在资金支付清算中存在以下违规或不规范操作问题一是违规将财政预算内资金转拨到原有的实拨资金账户;二是违规改变财政预算内资金的用途或使用性质;三是违规将财政预算内资金转出专户并转储大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