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海门经济技术开发区滨江花园维修工程施工招标(资格后审) 招标文件招标人: 海门市沪海房地产发展公司代理机构: 南通天业建设咨询有限公司二〇一六年十二月八日-1- 第一章投标人须知及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一、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项号内容说明与要求 1 工程名称海门经济技术开发区滨江花园维修工程 2 建设地点海门开发区滨江花园 3 建设规模滨江花园维修工程 4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5 质量标准合格 6 工期要求计划工期: 1年 7 资金来源自筹 8 招标范围滨江花园维修 9 工程报价方式价格单因素 10 投标和投标保证金有效期 45 日历天( 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 11 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人民币伍仟元整(采用银行汇票, 其他方式一律无效)帐户名:海门市沪海房地产发展公司。 12 踏勘现场自行踏勘,工程详细地点: 海门开发区滨江花园 14 投标文件份数正本壹份,副本贰份 15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及截止时间截止时间: 2016 年 12月 20日 14时 00分递交地点:海门经济技术开发区广州路 999 号江海商务大厦 207 室 16开标截止时间: 2016 年 12月 20日 14时 00分递交地点:海门经济技术开发区广州路 999 号江海商务大厦 207 室 17 履约保证金人民币伍仟元整(中标后由投标保证金转入) 18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文件和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前同时提交 19 招标代理人单位名称: 南通天业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地址: 海门市南海路路 965 号联系人: 蔡元辉电话: 0513-82110018 -2- 二、投标人须知(一)总则 本招标工程项目说明详见本须知前附表第 1项~第7项。 招标范围:见本须知前附表第 8项。 现场条件(1) 施工现场拆迁及平整情况已具备施工条件。(2)施工用水、用电由投标人自行考虑,并列入投标报价,工程结算时不作调整。(3)场内外道路施工便道由投标人自行考虑,并列入投标报价,工程结算时不作调整。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及相关规定,上述工程已符合招标条件,现采用公开招标方式,择优选定施工单位。 参加投标的施工单位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本次招标要求投标单位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上资质。 参加投标的项目负责人必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贰级及以上(含临时) 资质。 参加投标的施工单位必须满足本工程的资格审查条件(具体详见第六章投标单位资格后审须知) 招标文件资料费用人民币叁佰元(¥: 元),请各投标人于开标前同投标文件一起递交,否则,招标人可以拒绝接受其投标文件。 投标人应承担投标文件编制与递交等参加本次招标活动所涉及的一切费用。无论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二)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包括下列内容: 第一章:投标人须知第二章:评标办法-3- 第三章:合同条款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第五章:工程量清单、图纸、技术资料及附件第六章:投标单位资格后审须知 除上述内容外,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发出的对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内容,均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招标人和投标人起约束作用。 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认真审核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没有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并根据有关条款规定,该标书有可能被拒绝。与本工程有关的所有招标资料( 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及招标控制价等) 全部在海门市基层权力阳光运行网或海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镇级交易平台下载,请投标单位自行关注,否则,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投标人在海门市基层权力阳光运行网或海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镇级平台交易”获取招标文件后,如有疑问需要澄清,应于投标截止时间 3日前以无记名的方式向海门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出,招标人予以解答,解答的内容报海门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备案后于投标截止时间 2 日前在海门市基层权力阳光运行网或海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镇级平台交易”中发布。 投标人对招标人提供的招标文件所做出的推论、解释和结论,招标人概不负责。投标人由于对招标文件的任何推论和误解以及招标人对有关问题的口头解释所造成的后果,均由投标人自负。 在投标截止日期 2日前招标人可能会以补充通知的方式修改招标文件,补充通知将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与招标文件同等效力。 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