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58
文档名称:

IPO实际操作流程演练.ppt

格式:ppt   大小:7,427KB   页数:58页
下载后只包含 1 个 PPT 格式的文档,没有任何的图纸或源代码,查看文件列表

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这里二次下载

分享

预览

IPO实际操作流程演练.ppt

上传人:放射辐射 2022/3/31 文件大小:7.25 MB

下载得到文件列表

IPO实际操作流程演练.ppt

相关文档

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IPO实际操作流程演练
现阶段改革措施——完善网下报价约束机制(续)
方案一
单价位初步询价
方案二
多价位初步询价
方案比较
初步询价时每个配售对象仅可提交一个申购价位以及该价位对应的申购数量
如果配售对象报价低于最终确定的
从推介过程而言,A股IPO可以分为准备和实施两个阶段,整个推介过程就是循序渐进的价格发现过程
发行制度改革后的示意性时间表
发行结构及回拨机制
发行方式:
采用网下向询价对象询价配售(“网下发行”)和网上资金申购发行(“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
发行结构:
在确定网上网下初始比例时,应充分考虑新的申购规则改变将对网上网下申购资金及中签率产生的影响:
《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规定,公开发行股票数量少于4亿股的,网下配售数量不超过发行总量的20%;公开发行股票数量在4亿股以上的,网下配售数量不超过向战略投资者配售后剩余发行数量的50%
申购规则的改变将对网上网下中签率产生影响:网下中签率可能将降低,网上中签率有望提高
从中国石油网上、网下申购资金分布看,询价机构网上、网下累计申购资金约占全部申购资金的47%,自然人和一般法人账户申购资金约占53%
回拨机制:
建议回拨机制设计如下:
在网下发行获得足额认购的情况下,若网上发行初步中签率低于【1%】且低于网下初步配售比例,在不出现网上发行最终中签率高于网下最终配售比例的前提下,从网下向网上发行回拨不超过本次发行规模约【%】的股票;
在网上发行未获得足额认购的情况下,可以从网上向网下回拨,直至网上初始发行部分获得足额认购为止
资料来源: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中国证监会
机构及个人持股占A股流通市值份额变化
中国石油网上、网下申购资金结构
投资价值分析报告的重要性分析
投资价值研究报告
分析师预路演推介
公司基本面
管理层市场推介
机构投资者形成对
投资价值的看法
机构投资者报价
可比公司交易价格、
市场情况等其他因素
发行价格区间
对投资者而言,由于询价阶段的报价将直接决定其是否有资格参与之后的申购,其必须在报价时对公司的投资价值有更为深入和全面的了解,因此研究报告的重要性显著提升
对主承销商而言,改革后对IPO定价的自主度将大幅提高,要实现最优定价必须基于对公司投资价值的充分认识和深入理解,高质量、对公司价值有充分挖掘的研究报告,将有助于主承销商实现合理定价
报告报告
研究报告不应该包括“推荐”、“买入”等评级用语
盈利预测和估值范围应明确指出基于分析师独立判断并注明估值方法和假设
“防火墙”机制确保研究报告完全基于分析师的独立专业分析和判断
承销商律师等相关人员校阅研究报告不能影响分析师的观点
投资价值研究报告
分析师独立、客观地专业判断
其他公开信息
招股说明书
投资价值分析报告的撰写及发送
除分析师独立、客观的标准外,撰写A股研究报告的主要原则还包括:
A股研究报告的陈述,应尽可能做到有合适的资料来源予以支持,否则,应明确注明该陈述并无合适的资料来源支持,以避免该等陈述存在误导或遗漏
A股研究报告中应客观公允地陈述有关发行人、本次A股发行以及其所处行业的风险因素
A股研究报告中使用有关发行人的信息,不得超越本次A股发行公开募集文件内容的范围,不得引用未经公开的发行人信息
根据《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中第九条规定,主承销商应向询价对象提供研究报告,而发行人、主承销商和询价对象不得公开披露投资价值研究报告
主承销商应仅向询价对象提供研究报告,不得以任何形式公开披露研究报告
公司管理层预路演,与投资者进行交流,介绍公司投资故事和亮点
主承销商分析师继续预路演,进行投资者教育
T-4
T-2
T-5
T-6
网下初步询价开始
T-7
向证监会报备价格区间
确定能够参与网下累计投标询价的配售对象,并在上证所的累计投标询价的电子化平台中予以屏蔽
IPO预路演及初步询价操作程序示意
主承销商分析师预路演开始
初步询价注意事项 :
在证券业协会备案的询价对象才有资格参与初步询价
询价对象以配售对象为报价单位,通过上交所的电子化平台报价
配售对象申报【1或3】个价格,且有最低网下申购数量要求
配售对象只能选择网下或者网上方式的一种,所有参与网下报价/申购/配售的配售对象均不能参与网上申购
T-3
网下初步询价截止
主承销商和发行人根据初步询价报价情况确定价格区间
初步询价
预路演推介
T-1
刊登网上/网下发行公告
注:管理层预路演时间为示意性安排
新股发行制度改革后的网下申购电子化流程
新股发行制度改革后网下电子化发行关键时间点操作
T-3日
T-2日
T日
T+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