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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新鉴定申请书 2.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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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重新鉴定申请书


人:XX县区人民医院

址:XX省XX市XX县区桥头镇文化路
法定代表人:刁占元
职务
院长申请事项:
申请重新鉴定申请书


人:XX县区人民医院

址:XX省XX市XX县区桥头镇文化路
法定代表人:刁占元
职务
院长申请事项:
申请对车光隆与XX县区人民医院医疗损害赔偿纠纷一案双方争议的问题进行重新鉴定,申请事项如下:
1、XX县区人民医院的医疗行为是否存在过错;
2、XX县区人民医院的医疗行为与车光隆损害后果之间是否存在因果关系及责任程度;
3、车光隆的伤残等级。事实与理由。
李应霞、车福贤诉XX县区人民医院医疗损害赔偿纠纷一案,就双方争议的技术性问题,李应霞、车光隆于起诉前单方委托XX市法医学会司法鉴定所作出宁法司法鉴定所(2012)临鉴字第124号鉴定意见书。申请人认为该司法鉴定意见书系原告李应霞、车福贤自行委托有关部门作出的鉴定结论,鉴定结论明显依据不足。根据《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二十八条之规定,特申请重新鉴定。具体理由如下:
一、XX市法医学会司法鉴定所作出宁法司法鉴定所(2012)临鉴字第124号鉴定意见书系当事人自行委托有关部门作出的鉴定结论,鉴定程序违法,不能作为定案的证据使用。
在进行鉴定前,鉴定组织单位并未组织本案当事人对提交的鉴定材料进行证据交换和发表质证意见,又未向申请人释明鉴定人是否具备相关鉴定资格,未询问是否要求鉴定人回避,更未通知申请人参加鉴定听证会。在这种鉴定程序严重违法的情况下所作出的鉴定结论显然是不公正的。
二、XX市法医学会司法鉴定所作出宁法司法鉴定所(2012)临鉴字第124号鉴定意见书鉴定结论明显依据不足。
XX市法医学会司法鉴定所认为:“院方对胎儿可能存在畸形的情况没有引起足够重视,也忽略了李应霞是一高龄孕妇属于胎儿发育畸形高危人群,缺乏谨慎注意义务。故未能将b超检查的局限性以及影响检查结果的各种因素、发现胎儿畸形的最佳时机、本院b超检查的主要目的以及存在的风险向孕妇告知,虽然胎儿畸形不是应当检出的致死性六大畸形,但医师应当履行上述告知义务,并建议孕妇到上级医院进行系统性或针对性检查,综上所述""大通县医院的行为不符合治疗规范,存在一定过失""与损害后果存在间接的因果关系,应承担一定责任。”该鉴定结论明显依据不足,理由如下:
1、根据本案所涉及的“手术同意书”、“住院病人(家属)知情谈话记录”等病史资料,下列事实均可得到证实:(1)上述病历资料,均记载了在患者入院时和手术前院方对患方履行了告知义务,同时交代了“新生儿畸形不除外”。患者及家属在充分了解后,签字表示认可。
(2)孕妇及家属拒绝***分娩,要求剖宫产,院方劝阻无效,考虑患者高龄产妇,珍贵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