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绿化劳务分包合同
发包方:
承包方:
工程地点:
签订日期:
发包方(全称):
承包方(全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2因业主原因造成未按合同工期(包括合同约定可顺延的工期)交工的,双方协商解决。
第八条文明施工
、承包方应严格执行重庆市人民政府颁发的“施工现场管理相关规定”,加强科学管理,坚持文明施工。
,双方约定为:
执行发包方相关文件及要求,确保文明施工达标。
第九条发包方的权利及义务
、验收、监督承包方的工程进度、工程质量、安全生产,材料领用情况及行政管理事务。
,负责施工工地用电用水及生活用电用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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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序间的协调与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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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包方有权直接给施工人员支付劳务费。
,负责日常施工的管理、协调、工程量的确认、工程款的拨付等工作。
第十条承包方的权利及义务
、材料,如:旋耕机、吊车、挖掘机、手推车、运输车、绿篱机、割冠机、油锯、筛子、铁锹、镐、手剪、手锯、斧子、镰刀、高枝剪、耙子、扫帚、药品、钉子、杉杆等工具以及其他施工作业所需要的工具,均由承包方自行解决。
、工程进度等情况进行相应的增减。
,必须配备1名绿化施工员配合发包方;必须配备能熟练修剪的技术工人不低于3人;看懂图纸、放线的技术工人不低于1人;能熟练吊装的技术工人不低于3人;且每20〜30名作业人员,设立一个班(组)长,上述人员必须在进场正式施工前,经发包方认可,否则发包方有权提前终止合同,并不承担承包方的任何损失。
,12个小时内必须安排人员并栽植完毕,否则甲方有权根据苗木价值对乙方处以1000-5000元罚款。
,保证人员的政治素质、身体素质(无残疾、无传染病、心脏病等)和技术水平,年龄不得低于18周岁,不得超过55
周岁,其中50—55周岁之间的作业人员不能超过总人数的5%。
,承包方在不影响发包方施工任务的前提下,可将队伍进行临时调整
,如有合理化建议应征得发包方同意后方可改动施工。在施工中承包方应注意绿化、土建、水、电等成品及半成品保护,若造成损坏,由承包方负责双倍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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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包方必须按发包方的指令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工作任务,否则发包方有权一次性扣罚承包方人民币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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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组织、实施和完成工作。
第十一条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