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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庆市科技项目及资金管理办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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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庆市科技项目及资金管理办法.doc

上传人:daoqqzhuanyongyou2 2017/1/9 文件大小:75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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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1 肇庆市科技项目及资金管理办法( 征求意见稿 2016 年 12月8 日)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肇庆市科技项目及资金管理, 保障市科技项目管理的公开、公正、科学, 提高市科技项目及资金管理效率和实施成效,根据《中共肇庆市委肇庆市人民政府关于明确创新驱动主攻方向加快主导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 肇发〔 2015 〕4号)及《肇庆市市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肇府〔 2014 〕 11号) 等有关规定, 结合肇庆市实际, 制定本办法。第二条肇庆市科技项目(以下简称“市科技项目”)是指列入肇庆市级科技计划, 通过市财政科技资金支持或以科技政策扶持、引导, 由独立法人单位承担, 并在一定时期内组织实施的科学技术研究开发及相关活动。肇庆市科技资金(以下简称“科技资金”) 是指市政府设立的用于支持我市科技创新活动, 提高科技创新能力的专项资金, 资金在每年的创新驱动发展引导资金中安排。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肇庆市科学技术局(知识产权局)( 以下简称“市科技局”) 主管的市科技项目的申报与受理、评审与立项、实施与管理、结题与验收等管理工作。 2 各类科技计划管理上有其他要求的, 在本办法基础上另行制定专项管理办法。第四条市科技项目管理坚持开放创新、精简高效、行为规范的原则。科技资金应当遵循科研规律, 坚持公正透明、择优扶持、专款专用、强化监管的原则。每年在科技资金中安排不超过科技项目经费总额 4% 的科技项目管理专项经费,用于科技资金项目的管理。第五条市科技局是市科技项目的管理部门, 根据职能及市政府相关规定单独或会同其他职能部门对科技项目的设立、编制、申报、评审、组织实施和监督进行综合协调管理。市科技局根据市科技项目管理工作需要, 可依照有关规定选择科技服务中介机构承担或协助办理有关具体事务。根据全市科技发展战略和科技创新规划, 市科技项目的具体类别可进行调整。第六条科技资金的设立、管理、使用必须严格遵守《中共肇庆市委肇庆市人民政府关于明确创新驱动主攻方向加快主导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及《肇庆市市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规定。科技资金由市财政局、市科技局、项目推荐部门和项目承担单位实行分级管理,分别履行相应职责。(一) 市财政局是科技资金的资金监管部门, 负责审核 3 科技资金安排计划;与市科技局联合下达科技资金资助计划; 办理专项资金拨付, 组织实施专项资金监督检查和总体绩效评价。(二) 市科技局是科技资金的业务主管部门, 负责制订专项资金的年度安排总体计划, 牵头编制并发布专项资金申报指南, 组织科技项目评审,提出专项资金明细分配计划, 负责公开专项资金有关信息, 对专项资金项目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绩效自评等。(三) 项目推荐部门应协助市科技局开展科技资金的监督管理工作,指导项目承担单位规范使用项目费用。(四)项目承担单位(包括主承担单位和参与单位)是科技资金使用的责任主体,应按有关规定使用科技资金,自觉接受资金管理监督检查。第七条市科技项目资助主要采用事前无偿资助、后补助、投融资资助(科技和金融结合的贷款贴息、无息借款、科技保险、再担保、股权投资等)方式。市科技项目重点资助技术研究开发、科技创新平台建设、科技成果转化、技术应用推广、科技交流合作、知识产权战略实施等科技创新活动。第二章申报与受理第八条市科技局根据科技发展规划、战略,市委、市政府重点工作, 以及全市社会、经济发展情况等, 组织制定 4 市科技项目申报指南。市科技局在发布项目申报指南前, 可以向社会公开征集项目建议,以及征求科研单位、企业、相关部门、地方、协会、学会等有关方面意见。第九条市科技项目申报指南在政府相关网站公布,并以通知形式下发各县(市、区)、肇庆高新区和相关企业。自指南发布日到项目申报受理截止日, 原则上不少于 30天。申报指南需明确项目的申报范围、规模、目标和要求, 确定科技计划项目申报的时间和方式。第十条市科技项目申报单位应当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一) 在肇庆市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或其他机构, 基础研究及软科学等面向经济建设、社会发展需要的创新性研究和前沿探索性研究类课题可适当放宽; (二)在相关领域具有一定的技术优势及研究积累; (三) 具有完成项目实施的工作基础和条件, 有健全的科研管理制度、知识产权管理制度和财务管理制度; (四)具有完成项目的良好信誉度; (五)申报单位能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科技统计工作。对于迟报、拒报统计资料的单位, 不得申报市科技项目; (六)申报指南规定的其他条件。第十一条市科技项目的申报应由项目承担单位编制 5 项目经费预算。项目资金预算的编制要求: (一) 项目经费预算的编制应根据项目研究的合理需要,坚持目标相关性、政策相符性和经济合理性原则。(二) 项目需申报项目预算绩效目标, 申报目标应与申报预算相